查看原文
其他

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购房能提多少?

佛山12345 2022-06-07


↓点击下方了解公积金转移办理攻略↓

-购买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公积金提取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买房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吗?

提取会不会受我的户口性质限制?



关于提取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㈡离休、退休的;

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㈣出境定居的;

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㈡、㈢、㈣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制订的法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专项资金,所以规定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提取使用范围和条件才能提取。

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对于超出提取使用范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禁止;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的,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刑法处罚。


2、户口性质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否有关?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是在职职工,没有规定以职工的户口性质来建立住房公积金,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都可以办理。


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

具体如何办理?

👇👇👇


受理范围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日(1999年4月3日)后在中国大陆境内个人购买自住房;

(三)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四)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购房发票;

(六)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七)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八)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图片点击可放大)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

本市房屋3个工作日

▶异地房屋7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本市房屋即报即办

(三)提取划账间隔:

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的,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购房(含贷款已还清)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2)办公时间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了解《佛山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预约途径、

网址、微信公众号》


3、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可通办


(二)线上办理

无线上办理。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该条款明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要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证、户口簿

根据《物权法》《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进行登记的一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

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如需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以职工提供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为准)。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取人补充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办理。


(二)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三)提取划账周期

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购房(含贷款已还清)按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不少于半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需在业务窗口申报时在提取申请表上声明,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四)其他提醒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具体格式模板可参考《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




也有很多市民有疑问,

既然买房能够提取公积金?

那么购买车库呢?

购买公寓能不能提取?


关于提取范围的常见问题

购买不同性质的不动产的提取问题

问1:购买自建房(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对既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又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房手续资料的,不能认定购房的合法合规性。如果购买的住房能依法取得房产证,且能按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关资料的,可根据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申请购房提取。

依据:根据国家物权法第六、九、十四、十六条(包括房地产法第三十六、六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房屋)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所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房产证以确认其购房的合法合规事实。


问2:购买公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问3:购买车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职工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购买车库不属规定使用范围。


问4:购买农民公寓是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 

购买农民公寓,请按手续须知(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等资料)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问5: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商品房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问6:购买房改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这里有两个慨念:一是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另外一种是从个人手中购买房改房,即是将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下的房改房再出售,这种行为是二手房买卖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7:职工购买经适房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在未领取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2、获取产权提取问题

问1: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或产权份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赠与、转移、析产、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下,按条例的规定,不属可提取范围。


问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若夫妻其中一方购买了房屋(只登记一个人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加上另一方名字,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补充登记的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取得方式的限制)。



3、其他问题

问1: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应待第一套房产提取完毕后,再使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若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问2:已出售的房屋是否可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

已出售的房屋,就算该房屋未曾提取完额度,都不能再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应及时申报,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问3:已拆除的房产或回迁的房产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已拆除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回迁的房产,若无增购部分的,不属购买,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有增购部分的,可以增购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


问4: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如需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以职工提供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为准)。

具体规定、相关信息以及手续须知,可登陆管理中心网站法规政策、通知通告以及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问5:职工购房时的钱是向私人借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办理,但只能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不能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提取。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END




往期推荐

不办这个,可能影响你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多缴、错缴,会自动返还吗?



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下方

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提取 | 公积金转移

社保卡办理 | 身份证换证 | 居住证办理

出入境办理 | 平安佛医保 | 结婚证办理

私家车违章 | 私家车过户 | 电动车上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