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抢了一下微信红包就要被判刑,原因竟然是…
近日,福建漳州市公安局民警发现,一些微信群里流传着“一个月工资一晚上没了,微信群里还能输钱”等消息。根据调查,漳州警方破获的两起特大微信红包赌博案件,抓获30名涉案人员,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这两起案件都属于新型网络犯罪,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流动性大等新型犯罪特点,相对其他案件更具社会危害性。
提醒大家:“微信红包赌博”,已经成为新型网络犯罪,大家一定要小心甄别。
《厦门日报》曾刊发过报道《微信红包群变身赌场“别再玩了,里面都是托”》,就介绍了一个真实的案例。
外地来厦务工人员王先生被拉进了“微信游戏群”,每个群虽然都有一套自己的玩法,但终归换汤不换药:进群先扫码“押注”交钱,再“下注”,接着“开奖”,最后根据规则清算“奖金”。
很快,王先生就被连续拉进十几个“游戏群”,每天红包游戏都从早玩到次日一两点。直到3月10日,王先生将打工积攒下来的2万元和“游戏”赚来的1万多元全“玩”进去后,才清醒过来。
王先生说,一次,在他连输好几把,赔进千把块后,有人看不下去,私信他道,“你别再玩了,这里面都是有托的,红包金额都用开挂软件设置好了,那些赌注押得大的,都是托。”
像王先生这样的普通人,是怎样一步步掉入陷阱的呢?
其实,不少网友被朋友拉进赌博微信群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身陷赌局。
今年6月,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宣判的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中,犯罪团伙的赌博微信群名为“五五班小学同学”;去年12月,上海的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中,微信群名为“面膜288一盒4片”。
从群名上根本无法分辨出微信红包赌博群,一些网友被拉进微信群后,还以为“抢红包”只是游戏,不清楚群主定下的“抢红包规则”就是赌博的规则。
参与微信红包赌博的网友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和网络,单笔金额投入不多,几乎不受地域限制,随时都能参与,易于被年轻人接受。抢到的红包金额具有随机性,让参与者觉得很公平。“抢红包”游戏本身就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红包”的金额放大到几十元时,对网友的吸引力也成倍增加。
微信红包赌博案件中,群主都会设置“抢红包”的规则,规则看似拗口,其实和传统骰子赌博没有太大区别。
比如:每天由群主发第一个红包,抢到金额最小的玩家接着发下一个红包,红包金额固定,以此类推,不断地“发红包、抢红包”。群主“免死”可抢任何红包——这种“红包接龙”的玩法,是微信红包赌博群最早采用的方式。
另一种“比大小”的玩法更受“欢迎”——网友将固定金额的红包发给群里的“发包手”,“发包手”按固定金额“抽头”纳入“奖池”,再抽取“佣金”,最后才把红包发到群里给大家抢。输赢主要看红包金额里的小数点之后的尾数,尾数小的玩家继续发红包。
从第一个红包开始后,微信红包赌博可以无限循环,甚至24小时不间断。每个红包被限定在200元以下,但一个红包几秒钟就被抢完,立即进入下一轮,速度很快,资金流也随之加快。一个数十人的微信群里,一天发的红包可以达到成百上千,一个月内红包的资金流可以达到数百万元。
今年1月,广东警方破获的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中,赌博团伙的组织者仅有6人,但涉赌人员包括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的网友,人数达到了2800多人,涉案金额更是高达1.2亿元。
“十赌九骗”的传统套路也被应用于微信红包赌博中。微信红包赌博时,群主、庄家、玩家完全不见面,微信红包成为筹码,红包的随机性成为赌博工具,在刚加入赌博群的网友看来,这似乎十分公平。其实,这类网上小游戏跟其他网游一样,“外挂”总是如影随形。
比如,庄家和群主只要在手机上安装一个APP,就能控制红包的尾数、大小,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也有玩家利用微信群里“转发红包”的功能,将红包转到自己的群里,保证自己抢到大点数。
“免死”和“抽头”的规则设置让群主稳赚不赔,庄家用“外挂”只赢不输,只剩下群里的玩家,一次次地发出红包,用小得可怜的概率参赌。群里的玩家正如传统赌博中的赌徒一样,越输越想赢,越输越眼红,最终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手机和微信作为个人通讯工具,具有很高的私密性,网友的家人很难知道网友正沉迷其中,更别说规劝和及时阻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赌博、开设赌场罪的范围不局限于实体场所,在微信群这样的虚拟空间,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要素,依然可能涉嫌赌博和开设赌场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再次提醒:
朋友间的小额互发红包,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是,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就涉嫌赌博。
这是犯罪,不是游戏!面对以红包来诱惑你的微信群,朋友们一定要睁大眼睛!
来源: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