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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在小区内被蹭,物业是否应担责

2017-06-29 河北高院

邯郸的王先生问:

   

因为我家住在县里,而工作单位在市区,所以工作期间一直居住在单位宿舍楼里。前几天,我将车停放在宿舍楼下的车位上。第二天,我发现车的后保险杠不知道被谁蹭了一大块。我停车的位置虽然有监控摄像头,但这两摄像头没有开着,单位宿舍也没有物业,所以不知应该向谁索赔,想咨询一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范畴,物业公司只有在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分析:


这个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小区有物业公司的,则要视双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而定。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义务,导致业主车辆被损坏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小区是单位宿舍的话,若小区所属的单位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则小区所属的单位实际代行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发生上述业主车辆损坏的,小区所属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小区所属的单位并未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其代为管理小区的行为只是为员工提供的隐形福利的话,则除非单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需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


在小区内发生车辆被蹭,无监控设备覆盖且没有目击证人,难以找到逃逸车主的情况下,车主应当及时向车辆所承保的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以减少车主损失。同时也提醒肇事逃逸者,车损交通肇事逃逸也属违法行为,开车就走会构成肇事逃逸,可能面临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及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因此,一旦和停放的车辆发生了事故,驾驶人员应该主动联系车主,商榷赔偿。驾驶人员也可以向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协助联系车主或者向交警部门备案,留下自己的车牌号与联系方式。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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