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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营商 促循环丨安溪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

安溪法院 2023-08-2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知行合一,充分发挥执行助力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29日,安溪法院以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重点,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上午8时,20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兵分四路,对32个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集中采取执行措施。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坚持“铁腕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因案施策,灵活采取执行措施。




拒不支付货款——查封

鲤城某商行与安溪某童装店、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安溪法院判决,某童装店及苏某应支付鲤城某商行货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安溪某童装店及苏某等人未能履行返还货款义务,鲤城某商行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苏某所有的房产予以查封,后期将进行评估拍卖,以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善意助企纾困——和解

安溪某混凝土公司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尚欠货款176余万元,共分3期还清。调解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已支付2期款项,尚欠76余万元未支付,致安溪某混凝土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建设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考虑到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不影响双方企业生产经营,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支付76余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活动中,执行干警到辖区部分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赠送《宪法》《民法典》等书籍,通过座谈了解企业在当前疫情形势下日常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企业对法院执行工作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向企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张贴敦促履行公告36份,查封房产3处,交付车辆2部,拘传3人,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110余万元。

(拘传被执行人)


(交付车辆


“企业有所需,司法有所为”。下一步,安溪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创新执行工作举措,提升“铁观音执行”品牌成效,坚持“实、强、活、宣”四字要诀,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涉企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字来源:执行局本期编辑:黄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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