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在日常模拟上课练习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7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玉环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定向培养院校及岗位
二、招生对象
具有玉环市户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愿意接受并通过教育部门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用人要求的资格审核,有志于从事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并与玉环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三、招生程序
(一)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二)参加面试: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市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网上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玉环微教育公众平台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部门、各承办院校协商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投档录取:各承办院校将我市报送的已经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个人预缴,考生按规定毕业后,可凭发票报销四年的学费。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定向培养的学生应回玉环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玉环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81717020(章老师)
81717021(林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7号)文件精神, 2023年天台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40名,现将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天台户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志于为天台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教育局签订定向委培就业协议的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考生。
二、招生流程
(一)志愿填报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我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教育局根据有关高校提供的预录取名单,先进行考生户籍等条件审核,然后会同县人社局组织适应性面试和体检。期间,填报本志愿的考生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不出远门。
(三)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数1:1比例进行递补,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录取
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1.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对象按期毕业后,经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合格者,按就业协议,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教育局下属学校任教,进入正式教师编制。
3.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个人预缴,考生按规定毕业分配后可凭发票到工作单位报销。
欢迎富有教育情怀、有志于长期扎根天台教育、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定向培养计划安排,我县 2023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10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仙居教育事业服务,并与仙居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仙居籍考生。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我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教育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6.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7.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录取考生在大学正常学期期间的学费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仙居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仙居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定向培养计划安排,我县2023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12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有志于从事三门教育事业,并与三门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三门籍考生。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
1.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普通类提前批次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到三门县教育局,由三门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栏目”公示3天。
4.签订协议:为加强定向师资培养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经公示无异议的,三门县教育局、培养高校、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
5.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三门县教育局、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取考生在大学正常学期期间的学费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按照招聘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三门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3317602(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财政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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