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曝光!南充最新54名“老赖”姓名、照片、住址都在这了!有你认识的吗?
11月30日,南部县人民法院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54人。本次曝光的“老赖”,均是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曝光的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同时,人民群众、执行当事人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南部县人民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小编希望,老赖们能在曝光后
自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避免一错再错!!
同时广大市民能够转发告知,引以为戒!
1004综合发布 来源:南部县人民法院
阳光问政曝光后,南充这个地方的摩托车超载、面包车非法营运等现象,已整改落实!
#涛哥有话说#90后每个月工资多少算正常?70后和80后都看哭了
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