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有效吗?
小张最近收到公司的一份协议
协议内容为自愿放弃8000元加班费
小张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
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
利用强势地位强制他签署
事后
小张觉得科技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
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
请求裁决科技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小张的仲裁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案 件 评 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加班费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责任。
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应认定无效,该公司应当向小张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编辑:胡金华 校对:何佳佳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