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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学 | 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七)

四川人社 2023-03-13

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作为最大民生部门,人社部门肩负着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维护责任。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人社领域法规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方便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特别推出系列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一起来get~


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



第七期



01

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有什么不同?

 答

工伤保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政府财政负兜底责任,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以营利为经营目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具有一定的分散意外事故伤害风险的功能,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者经济损失。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02

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03

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下:



04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如何计算?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0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注: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06

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参加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团建活动和工作有无关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实践中,如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等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在单位同事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07

久坐办公室,得了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算职业病吗?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对我国职业病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不在职业病范围内

来源:法规处

编辑:胡金华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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