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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学 | 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八)

四川人社 2023-03-13

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作为最大民生部门,人社部门肩负着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维护责任。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人社领域法规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方便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特别推出系列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今天已经是最后一期啦!一起来get~


人社法规政策小问答



第八期




01

在资格考试中,准考证上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怎么办?

 答

若准考证上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误,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由考试机构盖章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02

身份证遗失,如何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

 答

如果考试前来不及补办身份证,应试人员可凭本人临时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03

如何查询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进度?

 答

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证书-办理进度,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


04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哪些行为将导致考试成绩作为零分处理?

 答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05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可享受哪些加分政策?

 答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岀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06

“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可享受哪些加分政策?

 答

“三支一扶”服务岗位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期为两年。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力口2分,最高不超过6分。



07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可享受哪些加分政策?

 答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我省服务满2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08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哪类人员的人事档案?

 答

现工作单位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人员。


09

“四川人社”APP的注册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四川人社”APP登录界面下方,点击“没有账号?去注册”按钮,跳转注册界面,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密码并勾选《用户隐私权政策》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注册功能。


温馨提示:


(一)为确保账号及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注册时必须持有四川省内发行的实体社保卡,如无社保卡,可通过社保卡合作银行线下网点办理实体卡。


(二)系统内已存在账号,但账号信息与当前信息未完全匹配,请前往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三)注册时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说明已注册账号,直接登录即可。


(四)注册的手机号码与实际手机号码不一致时,如果手机号已注册成功,可在登录成功后,在【我的】-【设置】中变更手机号码,如仍无法处理,请前往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五)手机通讯畅通的情况下无法获取验证码,请致电028-87328300求助。

来源:法规处

编辑:范小丹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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