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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为用人单位提供哪些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一) 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二)代理招聘服务;
(三)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五)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六)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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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编辑:王 月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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