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4家药企的部分品种可以不用做一致性评价了?
本文作者张自然博士,资深医药运营并购专家、神威药业集团前副总裁。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
CFDA近期大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特别是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之后,又连续发布征求意见和指导原则十余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程加速。
对已上市批文的一致性评价仅是时间问题,那么全国药品制剂批文数量、质量又如何呢,哪些将会通过一致性评价呢?
1、批文同质化高
药品品种数量虽不算多,但批文却很多,平均每个品种有近10个批文,其中批文超过50个以上的品种虽仅占品种总数的3.64%,但其批文数却占批文总数的56.44%,同质化非常严重,详见下表。
有500个以上批文的品种共计26个(化药22个,中成药4个),共有20个品种列入CFDA公布的过度注册品种名单,其中4个品种注册数量甚至超过1000个,如下表:
数据来源: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截止2014年12月底。
2、批文利用率低
品种和批文虽多,但却仅有42.6%的品种、71.37%的批文上市销售,详见下表:
利用率低于20%、40%的批文分别达到478个、1,773个,知名药企广药、哈药、石药等,药品批文利用率大概也仅为30%左右。如下表:
数据来源: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截止2014年12月底。
3、已先行“国际化”的药企重大利好
由于现在一致性评价成本高,本身药品批文的利用率也不高,药企会主动放弃相当一批批文。
鉴于“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仿制药注册申请,由药审中心审评,批准上市后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和“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可以国外注册申报的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药品上市,批准上市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等规定,对于诸如华海等“国际化”药企是重大利好。
附:通过国际化制剂认证的中国部分药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