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通报5起骗取冒领农村养老资金典型案例
近日,湘西自治州纪委通报了5起通过占有他人社保卡(折)骗取冒领养老保险金的典型案例。
凤凰县麻冲乡上麻村原村会计麻求兴等故意隐瞒本村村民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2011年10月,上麻村村会计麻求兴、村支书杨胜安等人经集体商议,决定隐瞒本村村民龙四妹等六人的死亡信息,以继续领取其养老保险金。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麻求兴将上述人员的养老保险金4900元取出,其中4600元用于为其他村民垫交养老保险款,其余3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11月,麻求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胜安、麻林章二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
凤凰县阿拉营镇白果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军故意隐瞒其父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杨新军父亲杨秀传于2013年11月去世,杨新军没有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和民政、人社部门报告,也没有注销户籍,在其父亲虽死亡后却仍继续领取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杨新军持杨秀传低保存折和社保卡取出资金427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2月,杨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靖县复兴镇山河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盛权故意隐瞒本村村民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张盛权利用职务之便,对王明菊、吕柱玉等五个老人已死亡信息隐瞒不报,并将社会保障卡私藏。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张盛权从五张社会保障卡中取出9000元,将部分资金挪作个人私用。2017年4月,张盛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靖县水田河镇中心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向先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同村老人养老保险金案。向先军于2010年底,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扣留本村彭某某、施某某等8位村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2011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向先军多次冒领8位村民的养老保险金总计2887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6年7月,向先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追缴财政,并返还给村民。
永顺县灵溪镇合兴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彭祖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他人养老保险金案。2011年11月,彭祖文将本村李丁福、罗桂香等五人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存折从原大坝乡政府取出后没有及时退还给本人。从2014年8月起,彭祖文先后多次从上述五人的养老保险金存折中取出资金11375元,除部分资金用于代缴养老金外,其余资金被挪作他用。2017年7月,彭祖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国家采取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群众,是确保资金精准到户的有效方式。以上5起案件,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充分暴露出通过打卡发放的惠民资金在监督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信息比对不及时。未能及时掌握死亡人员的信息和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导致“人死卡在”继续发放资金问题比较突出,社保资金存在损失浪费现象;二是跟踪监管不到位。对资金真正到户情况未跟踪调查核实,导致“有卡无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卡折被他人截留、侵占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未将人员信息、资金信息全面有效公开公示,群众查询、投诉渠道不畅通,导致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比较滞后;四是责任落实不严格。对资金发放使用“最后一公里”的监管,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职责,导致相关人员有机可乘,有利有可图。
通报要求,全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监管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分析研究打卡资金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纠正问题,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准确真实发放。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打养老金等社保资金歪主意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内容来源:湘西自治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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