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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落潮井发生灭门凶案?假的!造谣者被拘7天!

2017-09-25 湘西网 湘西头条


9月17日,一条“落潮井乡水竹村发生杀人灭全家四口”的信息在凤凰当地微信群里广泛传播,加之配有两段血腥视频,乍一看有图有真相,引起了不明真相群众的恐慌。

▲刘某明在微信群散布谣言



事件回顾

9月17日上午,凤凰县公安局新闻舆情中心获取:有人在凤凰当地一微信群里发布“落潮井乡水竹村发生杀人灭全家四口”的信息后,立即启动“舆情处置机制”,第一时向局领导报告,在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局指挥情报中心、网安大队以及沱江派出所等多部门迅速联手展开调查。



通过多方查找,9月18日,办案工作人员锁定了谣言传播者刘某明。民警依法将刘某明传唤至沱江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过询问刘某明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事实真相

原来9月17日上午9时许,刘某明(男、45岁,凤凰县水打田乡人),通过“老同学”微信群收到“老莫”发布的两段视频及“正大乡水竹村杀人灭全家四口”的文字。


刘某明明知该地点不在凤凰县阿拉营镇落潮井村,仍在“某某网”等微信群里,将其改编为“落潮井乡水竹村杀人灭全家四口”的虚假信息进行散布,此举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凤凰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刘某明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西西真不明白

这些人到底图个啥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任意歪曲事实、故意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人都有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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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西西

内容来源:凤凰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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