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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这“十个严禁”,你应该知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州纪委下发通知,重申强调有关纪律要求。
“十个严禁”重申严明
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
2.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
4.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5.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
6.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7. 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
8.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9.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10. 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落实。要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发现和纠治“四风”问题的合力。要强化执纪问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纠“四风”问题上做到寸土不让,以“十个严禁”内容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州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43-12388,8222110
(州纪宣)
本期编辑:西西
内容来源: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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