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 为民看法院 | 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湘西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成就系列报道之一
编者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2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近年来,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法院在州委坚强领导下,与全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伴,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随,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
团结报从即日起陆续刊发系列报道《公正·为民看法院》,聚焦全州两级法院在新时代里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吉首市人民法院送法下乡。
新的时代,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也有新的期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2013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韶山调研时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面临的首要政治任务。
从此,这一要求被确定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29日,州委书记叶红专接受《湖南日报》专访时表示,坚持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扎实推进法治湘西建设,保持全州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良好局面。
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司法绩效继续保持先进,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落实,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永顺县人民法院开展“春雷行动”集中宣传。
近5年,湘西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管理等工作受到127次州级以上表彰。州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2016年司法绩效在全省法院分别位居第六和第三名。2017年司法绩效在全省法院排名第四,立案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
习近平同志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
近年来,湘西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执行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3月2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一案。余远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当庭认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报道,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3月21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一案。图为庭审现场。 滕月/摄
过去一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83件,结案1990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22%,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0.2%、23.3%。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也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过去一年,全州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4252件,审结11667件。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案件调解和撤诉率为52.51%,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2888件,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53件,保护劳资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系列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2017年10月20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公布10个“民告官”的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反响热烈。
古丈县人民法院巡回法院。
去年,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赔偿案件922件,审结71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为35%,较201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执行是判决的延续,是权益保护的后盾。全州法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工商信息等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去年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993件,执结4815件,执行到位金额5.77亿元;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175件,执结148件,执行到位金额1.34 亿元。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全州两级法院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减轻人民诉讼负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凤凰县人民法院送法下乡。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编印《全州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十大不当诉讼案例》,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建立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功能互通,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
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州法院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等案件115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判处罪犯24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批准缓减免诉讼费648.4万元,对94案15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7万元。为龙山“8.·22”特大杀人案24名受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20.4万元。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效果。
花垣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298件,大大缩短诉讼周期,减轻群众诉累。通过“圩场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开展巡回审判,方便边远山区群众诉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到学校、机关、社区、村镇等开展送法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完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院领导接访制度》,健全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终结退出机制,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4件,审结141件,其中启动再审45件,再审改判24件。州中级法院加强与州司法局、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制定《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引入23名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系统化顶层设计。全州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建立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各项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改革,让法院“去行政化”,让法官回归职业本源,回归“业务专家”本位。
泸溪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下乡”宣传活动。
全州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254名,其中州中级法院45名。制定《员额法官办理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员额法官履职业绩考核办法》《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等规定,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7年,全州法院法官人均结案53件,比上年法官人均结案数增加12件;法官裁判文书抽查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91.22%。
建立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减少院庭长行政事务,让其回归法官角色。全州法院院庭长带头参加合议庭审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2017年,全州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2432件,结案10154件,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4.81%、47.14%。
保靖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州中级法院将刑一、刑二庭整合为2个刑事审判团队,实行团队长负责制,简案快办、重案精办。2017年,州中级法院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8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39天。吉首、泸溪、保靖等县市法院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团队,实现案件办理提速提质。
以司法公开为抓手,辅以“去行政化”的改革轮廓逐渐呈现,司法改革的脉络更加清晰。
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向当事人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循环抽选方式,全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489件,除独任审判案件外的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7.25%。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全州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0505份。落实减刑假释工作公开,审结的245件案件网上公示率为100%。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告知当事人节点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全过程。
龙山县人民法院“法律讲堂”走进扶贫村。
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通过建立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由裁判者负责”;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等等。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新时代有新要求,新使命要有新作为。
2018年1月2日至5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卫兵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彭卫兵表示,下一步,全州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忠实履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团结报
作者|彭宁 通讯员 盘艳斌 刘昱林
编辑|杨世芳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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