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罗时衡违规操办人情宴请问题
2018年4月,罗时衡在古丈县某餐馆和某酒店两次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2000元,且事后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宴操办情况。2018年7月,罗时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 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原艺体中心主任易长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时任边城高级中学艺体中心主任易长军利用职务便利,三次收受工程承包商的红包礼金合计40900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易长军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8年8月,易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至初级(十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 龙山县工程公司经理冉冲私车公养、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时任龙山县工程公司经理冉冲利用职务之便,6次违规使用公款支付自己私车维修费用共计15910元,使用公款支付自己个人消费及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共计10064元,冉冲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8月,冉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 吉首市丹青镇人民政府安监站干部向高缘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五一”放假期间,向高缘驾驶公车从事完公务活动后,未及时按照规定停放公车,而是私自驾驶公车前往石家冲街道(原寨阳乡政府)接送其亲属办理私事。2018年6月,向高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小节抓起,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州委的部署,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一以贯之执行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
来源|湘西纪检 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西西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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