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湘西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职称了
各位朋友们
头条君又带来一个好消息
湘西州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
正高级岗位设置方案
出炉啦!
这类学校教师
可以评正高级职称了
湘西自治州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
正高级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关于做好首次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湘西州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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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岗数量
我州共设置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职数8个,详见附件。
二、设岗学校
我州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设岗学校为:各县市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含小学幼儿园、初中、普通高中学校),详见附件。
三、设岗要求
1.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2.当年度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离退休年龄大于等于6年,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6年的在职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跨校、跨行政区域“对岗申报”。
3.坚持师德为先。把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考察推荐中,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问题实行“零容忍”。
4.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唯奖项的倾向,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淡化论文、科研要求,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对乡村学校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
附件:湘西自治州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情况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湘西自治州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
正高级岗位设置情况表
来源|湘西州教体局
编辑|刘娜
监制|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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