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重大安全隐患实行
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吉首市雅溪冲隧道交通安全隐患等38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认真履行隐患整治主体职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跟踪监管和跟踪督办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分步稳妥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五落实”。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落实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隐患整改督办责任。督办单位要指导、督促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定期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实时跟踪督导,确保工作部署、防范措施、安全责任、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五到位”。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控,严防在整改期内发生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隐患整改验收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督办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督办单位报请州安委会验收合格后摘牌销案。州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督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严格责任制追究。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湘西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安全隐患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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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杨世芳
监制|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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