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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因信称义之福(二):因信称义中的三个“义”

QT灵修 2022-06-27


2017年11月22日 灵修伴侣

因信称义之福(二):因信称义中的三个“义”



22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第三章22-26)


中世纪神学家阿伯拉尔说过:当今我们最大的使命,就是要挽回那些已经被世人普遍肯定,但却因为人们普遍认同而被忽略的真理。因信称义的教义对基督徒而言正是如此:熟悉而认同,认同而忽略,进而误解。

何谓因信称义?让我们看看圣经的答案:


四、因信称义的三个“义”

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1、因信称义的本质是上帝主动的“挽回”

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何谓挽回祭?让我们看看不同版本的翻译:

[KJ21]Him God hath set forth to be a propitiation(赎罪)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to declare His righteousness 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 that are past, through the forbearance of God;

[NIV]God presented Christ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补偿,赎罪祭), through the shedding of his blood—to be received by faith.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righteousness, because in his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s committed beforehand unpunished—

英文常见的版本基本就翻译为“propitiation 和sacrifice of atonement”,表达的都是赎罪的意思。

[现代中文]上帝不惜牺牲基督,以他为赎罪祭,借着他的死,使人由于信他而蒙赦罪。上帝这样做是要显明自己的公义。

[吕振中]这耶稣、上帝显然立为除罪法,凭着人的信、本着耶稣(希腊文∶他)的血、来做上帝(希腊文∶他)救人之义的明证。因为上帝用他的宽容、对人先时所犯的罪过都不追究,

[和修] 神设立耶稣作赎罪祭,是凭耶稣的血,藉着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时显明他的义,让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当代译本]  神使耶稣公开的被定罪,为人抵偿罪债。这样,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心,  神的义便显明出来。因为  神用忍耐的心,宽待人,赦免罪。

[直译]挽回祭 [或:施恩座]

[新译本]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赎罪祭”直译作“赎罪或使 神息怒之法”),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为的是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 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了人从前所犯的罪,

综合不同的版本让我们明白,和合本的“挽回祭”就是赎罪祭的意思,这个祭物是要挽回上帝对罪人的愤怒。

为何要用“挽回”一词呢?说明这个献祭的特别意义就是要挽回上帝的愤怒,挽回罪人犯罪的损失。马唐纳圣经注释认为:挽回祭是一个途径,藉此公义得到满足,神的忿怒消除,并且神可以因蒙悦纳的祭而施怜悯。


新约圣经有三处曾形容基督是挽回祭

第一、在本节,我们认识到,凡相信基督的人,都因衪所流的血得蒙怜悯。约翰壹书二章2节形容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单是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衪所成就的工作,功效足以惠及全世界;然而实际上挽回祭只在那些相信衪的人身上生效。最后,约翰壹书四章10节说,神差衪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藉此向我们显明衪的爱。

“挽回”的表达在圣经中有诸多明显的事例,比如:

第二、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3节中,税吏祈求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祈求神向他施怜悯——使他可以免受一身罪债的刑罚。

第三、希伯来书二章17节也用了挽回祭一词:“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这里说“献上挽回祭”,意思就是付了刑罚的代价,以免除刑罚。


在旧约中,挽回祭的同义词是施恩座。施恩座就是约柜的面盖。在赎罪日,大祭司将祭牲的血洒在施恩座上。藉此大祭司和百姓的罪得以代赎或蒙遮盖了。

保罗形容耶稣之死是上帝救赎我的“挽回祭”,说明耶稣的救赎不仅成就了上帝的救恩,使相信的人都得救赎,挽回上帝的愤怒,也使所有相信的人都能得着上帝特别的恩宠,我们不再是一个被赦免的囚犯,而是得着特别恩宠而成为上帝子民的儿女。


2、因信称义的原理

保罗用了三个短语表达救赎的原理: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

第一、凭着耶稣的血

耶稣为何流血?圣经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血代表了生命。当基督为我们流血,不仅是在描述基督被钉十字架流血而死的事实,也是在用这血表明祂救赎的实际。耶稣以祂的死代替罪人该受的死,以祂的牺牲换来我们的恩典,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祂的死代替了我们的死,拯救我们脱离死亡、咒诅和痛苦。因此,耶稣的血是救赎的牺牲,是代替罪人的死亡,也是我们蒙救赎的记号。

丁道尔注释认为:“凭祂的血”和“藉人的信”(直译:“藉信”,是两个独立的附加说明语,修饰“挽回祭”。说明上帝已经设立了救赎的挽回祭,这个祭物的成就是靠着耶稣的流血牺牲,而对人产生功效是藉着人的信。挽回祭不是一个象征意义的行为,如同旧约时代的祭祀——是新约救赎之成就的影儿,而是一个具体的实践——藉着超过罪之要求的牺牲,以完全的基督的牺牲,换回我们的得救。


第二、藉着人的信

上帝的拣选固然是坚定不移的,但救恩是否需要人用意志回应?答案是肯定的。上帝完成了祂的救赎,但我们要得到祂救赎的白白恩典,依旧需要用信心来领受。上帝不强迫,哪怕是最好的礼物,祂也只是要唤醒我们自己的意志来接受。

但信心是不是就是上帝不可预测的随即的产品?信心是不是人主动的主观能动?或者说是人自由意志的结果?其实不是,信心都是上帝的恩典。林前12:9说到: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章对恩赐的论述中,就把“信心”列为上帝给人的恩赐——说明就连信心的本身都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只不过需要你用感恩和顺服的意志接受。当耶稣的时代,那个孩子的爸爸祈求耶稣说:“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主加添”。可见,我们甚至可以为自己的信心祈祷,祈求赐给我们信心,加添我们的信心。

如果信心是上帝的恩赐,而没有信心就不能得救。是不是上帝故意不给某些人信心,而使人不能得救?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不是知道会发生什么,而是祂本身就在设计会发生什么。但上帝为何如此?似乎对没有蒙神赐予信心恩赐,暨预定得救的人是不公平的,我们不知道上帝为何如此,但我们知道,上帝从不违背祂自己公义、圣洁、慈爱、理智等诸多完美道德的属性,祂的作为义哉诚哉,祂的决定全都符合祂自己完美的道德属性。

对我们而言,我们只需要用以感恩和顺服的心,接受上帝赐给我们的救恩,那就是对上帝的相信和信任。


第三、显明上帝的义

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成就了因信称义的救恩。赦罪、释放、赎罪,由于神主动、白白的赐与,已经摆在世人眼前,只要相信便可拥有。而这种信心在神眼中并不视为有功德的行为;这种信心是对神单纯、打开心门的态度,相信祂的话,存感恩领受祂的恩典。(丁道尔)。上帝以义者代替不义的人,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而使人可以被称为义,也就是在律法的层面,使人不再做一个罪人,而是蒙神所算为义的义人,也显示了父神的仁义。

上帝以因信称义之法显明上帝的义。在因信称义之中包含了三个“义”:


3、因信称义中的三个“义”

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第一、上帝的义:公义和仁义

第二、耶稣基督的义:义者

第三、人之被算为义:因为救赎和相信接受救赎而被宣判为无罪的义


第一、上帝的义

要显明 神的义。

上帝的义包括了两个方面:

首先是上帝的仁义: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上帝没有因为人对祂的背叛犯罪而将人交付死亡与咒诅而不管不问,反而是忍耐宽容,并设立救恩而救赎祂所创造的人,显示了上帝对我们的仁义与大爱。

其次是上帝的公义:上帝也没有因为对我们的爱而废弃祂的公义,祂要赦免我们,就自己为我们承担我们犯罪的结果,让祂的爱子,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以道成肉身的挽回祭,代替我们该受的刑罚,当担我们犯罪的结果,使我们只要接受这救赎之道,我们就可以被上帝算为义。

上帝没有丢弃罪人,并以耶稣的代赎满足自己公义和仁义的要求,使我们因信接受这救恩便可以被称为义了。这就是上帝的义。


第二、耶稣为义

虽然耶稣为我们的罪承受了足足的审判与刑罚,但耶稣并非有罪,而是一位完全的义者耶稣基督。我们知道,人人都犯了罪,罪的结果就是死亡、痛苦和咒诅。人必须要解决掉罪的问题方能得着永生,那么如何解决罪的问题?罪是对善的或缺,就必须要补上犯罪的损失。但犯罪的人根本无法替自己,也无法替他人赎罪,因为人人都是罪人。但只有人才有条件和资格替人赎罪,因为是人自己犯了罪。但人无能为力去为人赎罪,因为人都是罪人。赎罪祭必须本身自己无罪,也只有与人等价,或者高过人的价值,方能为罪人赎罪。故,只有上帝是无罪的,也是无价的(超越人的价值),祂能替人赎罪。因此,这个赎罪祭就必须是完全的人才有资格替人赎罪,又必须是完全的神才有能力替人赎罪。故,赎罪祭必须具有神人二性。普天之下,符合这个资格的就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了。耶稣道成肉身成为人却没有人的罪性,祂是神却披上了人的形象样式——完全是人。上帝就以耶稣基督为赎罪祭,让这义者耶稣基督替我们这些有罪的人成为上帝无罪的挽回祭。虽然如此,耶稣是代替罪人承受罪的刑罚,但耶稣并非有罪,故因信称义的第二个义就是耶稣基督是完全的义者。


第三、人之被算为义:因为救赎和相信接受救赎而被宣判为无罪的义

丁道尔牧师认为:使人知道衪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基督献上自己,使神的义得以证实,也使相信的罪人得以称义。因为基督的身份非常独特,既向人代表神,又向神代表人。祂代表人,就承担了人的罪一切的刑罚;祂代表神,便将神的赦罪之恩赏赐给人。


因信称义至少包括了三个方面的“义”,即上帝以这“义者”耶稣基督代替我们这不义的人,使我们这不义的人因信得着义者耶稣基督的救赎而被上帝判定为“义”,从而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也显明了上帝仁义的属性。尽管我们在道德和行为上依旧算不上义人,但从我们属灵的身份上,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祂代替了我们犯罪的一切结果),我们便被公义的上帝判定为“义”。因此,我们就成了一群“蒙恩的义人”!这便是上帝给我们这因信称义的福!


     

祷  告


亲爱的父上帝:


祢以救赎之爱将我们救活,

祢的救赎不是象征的意义,

是为我们舍身流血的实际,

祢以祢牺牲的救赎代替了

我们该受的刑罚和犯罪的结果。


主啊!

我无以回报对祢的感激,

只有全然将自己献上为祢。

祢为我死,

我为祢活。


求祢给我心灵的力量

使我胜过罪欲的败坏,

助我活出祢的荣美,

助我彰显祢的美德。


当私欲在思想涌动,

当罪欲在心灵燃烧,

求祢以圣灵的大能熄灭

那罪恶的狂澜,

以圣洁的荣美将我焕然一新。


当我遭遇挫折而自我否定,

或者因为他人的藐视

而忘记祢赋予的价值,

求祢在我心灵发声,

使我知道祢对我的命定,

晓得祢赋予生命的价值。


以信心接受祢的救恩,

以信靠面对我的生活,

以信实稳度在世生活,

以信仰建立我的价值。


让我在世能荣耀主名,

每天行在祢命定之中,

时时活在祢旨意之内,

卓越完成祢神圣的嘱托。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们!



灵修反思:

1.你是否有得救的确据?你认为我们是靠什么得救?

2.上帝的恩赐与个人意志的顺服有何关系?我们又该如何追求属灵的长进?

3.你是否相信上帝能保守你的信心到底?你认为自己在世的生活是否都行在主的旨意之中?

4.今天为自己的生命追求制定一个可行性的操练计划。


 朗读:刘惠       音编:庄    

 校对:琳、孟    美编:福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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