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闻 | 环球助力长海股份(300196.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通过深交所审核
2020年10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股份”,股票代码:300196.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主要用于“10万吨/年无碱玻璃纤维粗纱池窑拉丝技术生产线”的建设与投产。环球团队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长海股份是国内领先的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无纺玻纤制品综合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玻纤复合隔板生产企业。公司拥有从玻纤生产、玻纤制品深加工到玻纤复合材料制造的完整玻纤产业链,为国内少数能制造高端玻纤毡制品并进行制品深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海股份主要产品包括玻纤纱、短切毡、湿法薄毡、复合隔板、涂层毡等,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建筑、电子电器、航空航天等领域,并对现代工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环球律师事务所在本次发行中担任长海股份的法律顾问,就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的解决方案。项目团队由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秦伟律师牵头,团队成员还包括李超、朱思颖和杨婷婷。
秦伟
合伙人
qinwei@glo.com.cn
秦伟律师是环球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合伙人。秦律师长期关注并主要从事境内外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私募(PE/VC)、并购、重组、IPO及各种类型的债券发行、企业资产证券化(ABS)及信托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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