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你的IP逻辑对了吗?
开篇之前,得澄清一个问题,今天咱们要讨论的IP可不是程序猿口中的IP,而是Intellectual Property,顾名思义,也就是知识产权,指的是权利人对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般情况下,笔者跟创业者谈起IP,很大一部分人会觉得现阶段暂时不必考虑,还有一部分则是认同IP的重要性但因认知受限,缺乏系统规划。
实际上,仅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就包括商标、著作权和专利,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商、版、专”,笔者今天也将主要从这几个方面略作分析。
商标 | 不用慌,先搞业务? |
小问题不解决,大问题可就需要付出大代价了。
2013年,著名女性APP“西柚经期助手”的“西柚”商标被其他公司注册,无奈之下,只能更名为“美柚”,后几经辗转才得以转让;
2014年交友软件“陌陌”打算登陆美股,却因包含社交陪伴、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等服务的第45类“陌陌”商标却未能及时注册,引发诉讼,并差点影响其上市进程;
2017年新氧公司因缺少第9类商标的专用权,被迫在App Store下架其应用主包。
因商标问题影响公司发展进程的案例实在不胜枚举,原因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没有提前进行注册申请,有的是没有进行在先权利的排查,有的则是因为没有进行全面规划等,不一而足。
而最终付出的代价则是更多的推广,更多的优惠,更多的活动让利,周期更长的饥饿营销等时间获金钱上的成本。
版权 | 就等着你呢! |
看可相安无事,动则伤筋动骨。
2017年,国产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被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起诉侵权,最终赔偿100多万;
2018年,歌神K-Bar和聆嗒minik对咪哒miniK小型练歌房侵权认定成立,侵犯了原告“咪哒精灵”美术作品复制权、发行权及擅自使用与咪哒miniK小型练歌房装潢近似标识的商品。
很多人以为版权只是一些文娱影音公司等特有的的,不会想到普通的企业也可以用版权来提起诉讼也觉得似乎可以偷偷拿来用,当然这会有某些大环境的制约,但这方面的潜在风险仍然不能忽视。
专利 | 关系,先用着!没关系,先藏着! |
创业初期没有显现的问题,等到发展壮大之后突然出现,打你个措手不及。
2014年的印度专利案,爱立信指控小米侵犯其8项专利,寻求在印度禁售小米手机并赔偿损失;
2017年,摩拜单车应对“扫码开锁”专利侵权官司,好在涉案专利后来被全部无效;
永安行被诉涉侵犯“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等。
就专利而言,分为两种类型的风险,一方面,是偷偷使用他人技术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另一方面,是被抄袭被侵权却无法有效维权的风险。创业企业由于一开始体量较小,即便随意使用在先权利也可能相安无事,可一旦“成长”起来,怕不是新仇旧帐得一块算。
总有人说,创业初期,钱要花在刀刃上,IP的事往后挪一挪,殊不知,一方面,IP资产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并非投钱进去毫无波澜;另一方面,专利作为科技企业技术实力的证明,也可以增加资方信心。
此外,还有许多技术型创始人接触过的“竞业禁止协议”,这则是属于IP体系里的商业秘密,具体可能涉及到保密体系、风控体系等,这些也可以根据初创企业实际情况采用小快灵的方式以较低成本建立起来。
so | 正确的逻辑 |
所以,总结几条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创始人应该具备的IP逻辑:
1. 未雨绸缪,提前谋划;
2. 防人之心不可无;
3. 打铁还需自身硬;
4. 钱要花在“刀刃”上,IP也是利刃。
最后,随着国内知识产权环境逐渐变好,现在的天使投资、VC等越来越重视创业公司对于自有IP的布局,投前DD(Due Diligence,尽职调查)中也开始为IP尽调腾挪出一块专属区域,毕竟提前发掘风险就是投资人最关注的事。
创业苦逼,但也有逻辑。具体的产品逻辑和业务逻辑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创始人的IP逻辑将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初创企业的融资进展,甚至左右其未来发展。
作者简介:尹欣,一个混迹在投资圈的不正经知识产权咨询师,现任职于集慧智佳互联网事业部,致力于帮助科技型初创企业打造属于它们自己的IP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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