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处理挖掘和专利布局的项目,项目方案书中都多少会涉及到专利查新检索,在具体项目执行中,很多童鞋可能不太清楚查新检索的实质意义和作用,下面我来说说我对查新检索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理解:专利查新检索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评估发明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检索人员拿到交底书并理解交底书中技术方案之后,根据理解使用相关关键词在数据库中通过专利检索后,筛选出相关对比文件,并评价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否与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方案相同或相似,即是否存在现有技术或在先申请,若是存在相同或相似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本身又相对简单,没有太多值得保护的技术点,此时则给出发明人不建议此技术方案进行专利保护的建议;如果专利挖掘或布局的项目,可将此技术点添加到其他可与该技术点相结合的技术方案里,与该技术方案作为一件专利申请,这样不仅能相对性的体现发明人在此处做的相关贡献,还能让与该技术点相结合的技术方案更丰满些。如此可适当规避专利申请代理费用及官费白白浪费,为客户节约不必要的专利成本。当然,上述情节只是针对客户真正想保护自身自有或核心技术的情况,对于某些只是想要获得相对较多的专利量以获得后续融资、公司估值或自身评职的情形则不适用这种情况。提高专利授权可能性的情况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情形(一)中与对比文件相比,技术方案技术与对比文件没有新颖性,但客户又要申请专利;另一种是与对比文件相比,具备一定的新颖性,但创造性相对较弱。这两种情形的共同对付手段是除了需要检索影响其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外,还需检索该技术点或功能点相关或相近的专利文件,然后从检索的到这些类似专利文件中找补些技术点与技术交底中技术方案相互糅合进行专利保护,此方法虽然也不见得会通过专利审查,但至少让技术方法看起来不再那么单薄。并且专利授权受专利政策环境以及审查员主观判断等因素的影响,说不定就会被审查通过了呢。针对第二种创造性较弱的情形,可在评估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后,建议客户细化区别技术特征,例如:交底书中的技术特征是“A+B+C+D”,但“A和C”均被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公开了相近或相似的技术特征,相对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其区别特征是“B和D”,而技术特征“D”又是相对比较常规的一种技术特征,此时就可以建议发明人重点详细补充是技术特征“B”是如何实现的。这样,在代理师撰写申请文件时,针对区别技术特征进行侧重性保护,并在后续答复时还可以保护范围换取专利授权率;若该区别技术特征不是特别强的情形下,可以在撰写申请文件时以适当牺牲保护范围来增加专利授权的可能性。查新检索对代理师的作用在(二)中已有所体现,代理师在已知晓了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后,在布局权利要求时,可在独权最大范围内保证独权至少相对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是具备一定创造性的。针对(二)中案例的情况,代理师在撰写时侧重在“B”这个技术特征的权要布局上,而“A、C、D”这三个特征则布局较少或不布局相关的权要。除了上述情况外,笔者最近还发现一种案例,查新检索在为代理师提供撰写策略时有着更为显著的体现: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如学生字体撰写规范性),发明人提出了“技术方案(1)+技术方案(2)”的发明构思,其中“技术方案(1)”能够解决该技术问题(学生书写字体大小是否在预设框的相应位置处),“技术方案(2)”也能够解决该技术问题(学生书写的笔画顺序),“技术方案(1)+技术方案(2)”结合在一起能够更为完美的解决这一技术问题。本来“技术方案(1)”和“技术方案(2)”均可作为一个独权来撰写,但通过检索发现“技术方案(1)”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此时则只能将“技术方案(2)”作为主要发明构思来进行专利布局。此外,在技术方案过于简单的情况下,代理师还可以根据检索的其他相关对比文件进行二次创造,补充完善技术方案,这也是代理师不仅仅是发明人的搬运工,还是二次发明创造者的体现。检索的对比文件相对发明人来讲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相似或相近的对比文件提供给发明人,或许能够带给发明人一些技术瓶颈上的启发。尤其是在明确竞品的情形下,更可聚焦到竞品在实现相同功能点时采用的是何种方案,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作者简介:王小芳,专利代理人,集慧智佳专利咨询师,热爱生活,热爱工作,热爱人生。
Game Night | 趣谈游戏与衍生之影视类
争议热点 | 光线传媒注册上千哪吒商标真的是“抢注”吗?
杨晋专栏 | 篮球世界杯的赞助机制
Game Night | 网络游戏“漂洋过海来看你”
杨晋专栏 | 云服务知识产权侵权的过错判定
用知识产权的眼光
看世界
欢迎原创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支付稿费
投稿邮箱:iptree@iptal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