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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 Night | 新《商标法》实施后,游戏“哪咤降世”的命运将何去何从?

王静竞 吹IP 2022-05-10



11月1日 ,新《商标法》正式实施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净化营商环境,更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修改决定,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商标法》继1993年、2001年和2013年修改后的第四次修改。




本次修改涉及6大条文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二)将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三)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四)将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五)将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第三款中的“三百万元以下”修改为“五百万元以下”;另增加第四款和第五款。第四款:“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第五款:“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六)将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另增加第四款:“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新《商标法》意在严惩恶意注册行为


可见本次修法,意在加强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由于审查速度的不断加快、注册成本降低、流程简化,以及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聪明人”开始做起了“商标抢注”的生意,导致商标囤积现象严重,且只囤不用,出现大量的闲置商标,加大了真正需要商标的企业的申请难度,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约束


新《商标法》强调了商标的使用义务,在申请阶段即可适用,并将其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同时,本次修法也增加了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约束,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恶意申请商标的行为,让商标申请回归本源。



提高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


在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方面,新《商标法》也做了很大的提升。对于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赔偿计算方法,由原来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法定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三百万”提高到“五百万”




新《商标法》对游戏“哪咤降世”的影响


说到2019年最燃的动漫,个人认为非《哪吒之魔童降世》莫属。由鬼才导演饺子执导的这部电影正式上映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总共上映93天,最终拿下了49.72亿的票房,成绩斐然。该片耗时5年完成,于今年5月30日公开发布首款定档预告片及海报。



经中国商标网查询,该片的发行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9日—8月27日,围绕《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集中向商标局提交了1818件商标申请。商标涉及剧中魔童哪吒、敖丙、结界兽、太乙真人等人物名称、人物形象和道具等,申请类别覆盖全部45大类。且先不说这批商标是否能顺利注册,单就如此大规模的商标申请行为可以说电影的发行方是非常有品牌保护意识的。后期,光线影业也极有可能基于此,开展多维度的品牌运营。


但近日,笔者在App Store中发现了一款游戏《哪咤降世》,同时提供iPhone和iPad版本的下载。



笔者不禁在想,虽然商标还未授权,虽然它叫“哪‘咤’降世”,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团队这会儿是不是应该在摩拳擦掌,各维度收集证据了。



然鹅,帅不过三秒。在查询“哪吒”在41类的在先权利时,忽然发现半路杀出的程咬金。



广州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第41类提交了“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申请。比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还早了4天。



经查,广州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02日,成立至今累计申请商标18件。围绕“哪吒”共申请了2件商标。



广州这家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新《商标法》中的恶意抢注呢?看官们心里估计都有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该组商标的审查进度,看看审查员给出的判断。


细心的看官可能已经发现了一个小细节,《哪咤降世》该款游戏的制作发行方并非广州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是温州顶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有意思的是,从公开渠道完全查询不到该公司的任何信息。所以游戏真正的发行方不得而知。



除了iOS版本的游戏,Android版本也有很多类似的手游上线。



虽然相关商标的权利方暂时不能确定,但某些游戏公司蹭热度的行为已经开始了。在此,想特别提醒某些商家,新《商标法》已经大力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赔偿计算方法,由原来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法定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三百万”提高到“五百万”。恶意侵犯商标带来的不仅是金钱的大额损失,更是对企业声誉和形象的重大影响。



小总结


通过新《商标法》的修改可以看出,国家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随着侵权成本的提高,往后再想通过“傍大腿”的方式进行营销的路子,怕是会越来越难走。相反,经营者更能够借助知识产权的力量,构建自身竞争壁垒,主动布局,积极维权,肃清市场。


作者简介:王静竞,集慧智佳知识产权咨询师,爱工作,也爱诗和远方。


图片来源丨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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