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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深了丨申请人必备小知识:啥叫专利审查?

李可 吹IP
2024-08-26

专利申请过了审查这一关,才能授权,申请人才能享有权利。那么什么是专利审查呢?

自专利申请被专利局受理,即进入专利审查阶段。

专利局审查员通过专利审查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法定要求。发现专利申请存在缺陷时,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给予补正修改、解释答辩的机会。当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符合了授权要求,将会授予专利权;否则,将驳回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以主动撤回专利申请,也可以消极地放弃专利申请,例如,就审查员指出的问题放弃做出补正修改或解释答辩、不缴纳必须的费用。相应,专利申请将失去效力。

专利审查可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指对专利申请形式问题进行的审查。

形式问题,指专利申请在申请程序、形式方面的问题,例如,申请所需文件是否齐备,申请文件的格式和编排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提供了申请人信息,申请人是否适格,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是否有合格的委托书,是否按规定缴纳了费用,等等。

申请人依程序弥补形式缺陷的行为通常被称为补正。

专利的形式问题通常主要由代理机构负责,企业不必过多关注。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指对专利申请的实体问题进行的审查。

各国发明专利普遍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才能获得授权。

实体问题,也称实质问题,指申请获得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专利授权的实质性要求,主要涉及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是否属于可授权的客体。

创造性是最关键的实质性要求。因为创造性要求比新颖性要求更严格。

实用性、专利保护客体等问题可以由代理机构在撰写环节解决,以避免在审查时出问题。

因而,申请人、发明人应重点关注创造性。

就审查中发现的实体问题,审查员会下达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OA)以指出问题。

作为对审查意见的回应,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其中常常包括为解决问题而对申请文件做出的修改。

专利申请可能经历多轮审查答辩才能获得授权。

申请人委托了代理机构的,审查答辩也由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完成,申请人须提供技术支持、确认答辩方案。

除了发明专利审查,还有实用新型、小发明、外观的审查。


实用新型、小发明、外观的审查

少量国家对实用新型、小发明、外观做实质性审查;多数国家不做,或者做降低要求的实质审查,例如,只审查新颖性而不审查创造性、只审查明显的实质性问题。

一些国家对实用新型、小发明、外观做延迟的实质审查:授权之前不做实质审查,但权利人基于相应权利进行司法维权之前,需要补做实质性审查,或者通过例如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形式,确立基本的权利有效性。

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经过形式审查和对明显实质性问题的审查即可获得授权。权利人司法维权时,应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保护范围的争夺

专利实质审查,是申请人和审查员之间依照法理争夺保护范围的过程。

申请人与审查员立场对立。申请人希望取得较大的保护范围。而申请人获得的保护范围变大,可以任由公众自由实施的公有技术的范围就要变小。审查员代表公众的利益,会利用专利审查努力压缩专利保护范围。

图:保护范围的争夺


图中的白色部分是依法显然应当由申请人获得的保护范围,黑色部分是依法显然不应由申请人获得的保护范围。因为合理保护范围不可能有明确的边界,黑色和白色区域之间会有较大的灰色地带。灰色地带是申请人和审查员据理力争的主要区域。经过争夺,最后确定的保护范围如图中虚线所示。

为通过实质审查,申请人常常通过修改放弃部分保护范围,使专利保护范围收缩。这好比申请人是卖方,主张较大的保护范围,相当于开出高价;审查员是买家,会努力压低价格。经过专利审查这一讨价还价的过程后,最终的成交价就是授权的保护范围,通常会低于卖方的起始要价。

有时会出现专利申请所主张的保护范围未被压缩就通过了实质审查而获得授权的个例。这种以原始要价成交的情形,可能意味着卖家开价低了。

申请人了解了专利审查,就知道要请善于讨价还价的专利代理师来处理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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