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医、规培、专培是不负责任
如果从医学院毕业了还不能胜任医生的工作,要分析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如果比例不超过毕业总人数的10%,说明不是教育体制的问题,而是学生的问题,就是学生没有认真学习,没有完成学业,这应该由学生负责,要端正学习态度,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学校也有责任帮助学生顺利的完成学业。
如果比例超过10%,甚至50%,那就不能只考虑学生的问题,应该是教育体制的问题。从现行的规定来看,医学院校的学生毕业1年以后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然后住院医师还要参加3年的规范化培训,然后还要参加2~4年的专科培训,显然说明,中国的医学院校培养的学生都是不合格的,问题出在教育体制上。
教育体制的问题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管理体制,即管理不善,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水平不够,办学条件不够,没有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学制不够,即医学的内容在现有的学制下不可能完成。中国的医学院校肯定是两种问题都存在。
既然是教育体制出了问题,解决的方法只能是从完善教育体制入手。一是要切实解决管理体制的问题,提高办学质量,这个问题的根源是高校的衙门化、行政化,解决的根本措施就是高校去行政化。二是要制订合理的学制,让学生医学院校毕业必须能够胜任医生的工作。根据现在的执业医师考试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就是认为现行的医学本科的5年制时间不够,医学院校5年时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成为合格的医生,那医学院校的基本学制应该改成9年制,即现在的5年本科的时间,加上考执业医师资格必须经过1年的试用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个学制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住院医师,即现在要求的全科医生的水平。专科医生则还需要加2~4年的时间,可以将专科医生的培养作为研究生的学历教育,即9年制学习完成以后,一部分人毕业去从事全科医生工作,一部分人继续考研究生进入专科医生培养阶段,经过2~4年的研究生教育,达到专科医生的水平,可以从事专科医生的工作。
总之,应该让学生在医学院校完成学业,成为合格的医生,而不能让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全部不合格,然后再让社会来承担医学教育失败的责任。让社会承担医学教育失败的责任的实质是让学生承担了医学院校教育失败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
更加重要的应该是后续措施,即政府必须制订与医学院校学制相适应的薪酬制度,这个薪酬必须考虑学制的时间、学科的内容、学习内容的复杂程度、所从事工作的重要程度、所从事工作的复杂程度、长学制对一般人的正常生活规律带来的影响(如结婚、生子、买房,以及这些支出的涨价因素,比如北京的房价5年时间的涨幅,因为一般的大学都是4年,医学院校按现在的时间算必须要9年)等。也就是说,政府必须让所有的国人知道,医学必须是长学制,医学院校长学制的薪酬待遇怎么样,让国人自愿去选择。如果医学院校学制长,待遇能够与之相适应,自然有足够的人去选择;如果医学院校学制长,待遇没有吸引力,自然没有人去选择。政府如果认为没有足够的人学医不行,那就制订合理的、有吸引力的薪酬标准。
现在的政府制订的执业医师考试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是不负责任的、是带有欺骗性的、带有皇权性的。意思就是政府主办的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全部不合格,这本来是医学院校的责任,但是,这个后果却要学生来承担,这就是不负责任;政府主办的医学院校招生的时候不明确的告诉国人,政府办的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不可能当医生的,而是等学生毕业了才强迫学生必须参加一系列的培训,这就是欺骗;虽然这些问题是政府主办的医学院校的问题,但是政府是衙门,政府衙门里是朝庭命官,这些学生只不过是子民,子民必须听命官的,没有道理可讲,这就是皇权。
政府部门和衙门的官员不能整天坐在衙门里闭门造车,说什么这些培训制度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也搞这些培训等等。这些官老爷用屁股想想,美国有多少东西可以学,为什么断章取义的学这一点嘞?先学学美国医生的薪酬制度,先学学美国对医生的保护制度,先学学美国政府对医生的服务制度,先学学美国对医学院校的管理制度,先学学美国对医学院校的评价制度,先学学美国对医院的评价制度,先学学美国的对医生的评价制度等等。美国有这么多对医生,对医学有利的制度为什么不学,偏偏就学这么一点对皇权有利的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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