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至右,依次为该案蒙冤当事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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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有一起故意杀人的冤案被平反,可大家却心情很沉重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个案子当时就应该宣告无罪的,可因为人为干预司法的缘故,一审判决下来,五个被告中,二个被告人被判死刑,一被告人无期徒刑,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
事情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穿越时光的遂道,把沉重的目光拉回到1996年,在8月25日的夜晚,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凶手案,周继鼎一家五口被砍,他的女儿当场死亡。一死四伤,这可是重大命案啊。次日凌晨,当地公安机关刻不容缓介入侦查,但是,该案的侦查并不顺利,历经多番周折,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被警方作为嫌疑人抓捕。
不久在公安机关的各种“政策教育”下,五个被告人被起诉到法院。
然而,本案开庭审理时,十几名证人全部推翻了之前的有罪证言,并表示在侦查阶段受到公安机关的暴力取证和非法关押。五名被告人也纷纷表示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之前有罪供述全系被逼出来的虚假供述,五人在案发当晚均有不在案发现场证明。
此后,因为本案的矛盾点多,阜阳中院(涡阳县原属阜阳市)合议庭、审委会全体人员一致认为应判无罪。
既然合议庭、审委会的全体人员一致认为应判无罪了,那为啥在一审判决下来时,却被认定为有罪,且有两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原因是不知道哪个居心不良心怀不轨的阴险小人,偷偷摸摸地把审委会的讨论内容泄露给了被害人的父亲周继鼎, 周继鼎知道后跑审判长办公室,将一瓶剧毒农药喝了下去,阜阳市法院紧急将其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按中国人的观念,死者为大,何况死的又是被害人的父亲,这下子麻烦大了,为了平息事态的发展,法院的无罪宣判停止。随后各级领导和机关开始了一系列的请示、汇报,批示等等流程。就这样,完成各级请示、批示之后,1999年的第一次判决中,变成了2人死刑、1人无期,2人各15年。五个被告人对判决都不服,都提起上诉,接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后将第一、二被告人的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被告人刑期不变。五个被告人再次上诉,安徽高院维持了原判。
就这样,一个本该判无罪的案子,因为被害人父亲的服毒自杀,因为有关领导的指示与批示,五个被告人都被判有罪,他们及家庭的命运就此改写,也从此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他们的事情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14年7月22日,澎湃新闻独家发布报道《安徽司法恶例:被害人父亲法院自尽,被告无罪变死刑》,安徽省高院于当日回应,宣布复查此案。2017年,安徽高院认为,5名申诉当事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项等规定,由安徽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安徽高院再审经审理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5被告人无罪。
02
作为二审法院的安徽省高院,不可能不知道该案有问题,可却维持了原判。在21年后,在舆论监督之下,不得不立案再审,最后被动地宣告无罪,导致司法正义姗姗来迟。
此时,5名被告人都已刑满获释了,其中被羁押最长时间的周继坤,失去自由近21年。
最高法的胡云腾大法官,在列举法院宣告无罪难的原因中,有一条是:被害人不答应。他说,如果被告人确实无罪法院还敢顶,如果被告人是存疑无罪,法院就胆怯了,从而屈从了舆论审判。
在这个案子中,就在合议庭计划宣告无罪前,因为被害人父亲的服毒自尽,有关领导为了平息事态,经过层层指示与批示,硬生生地把一个无罪的案子弄成有罪。这个案子与呼格案与聂树斌案不同,那两个案子,当时合议庭、审委会都认为有罪,后来因为真凶归来,然后再审,最后改判无罪,可该案的合议庭、审委会均认为该案应判无罪的,属于典型的人为干预司法并制造了冤案,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该案平反中,澎湃新闻功不可没,如果没有澎湃新闻的那篇独家报道,没有舆论的监督,这五个人在漫长的申诉路上,也会与其它冤案的当事人一样,进行着长年累月的艰难申诉,最后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家徒四壁,但仍然无法启动再审程序,他们的冤屈也不被世人知道,更别谈到得平反昭雪,最后带着恨与遗憾离开这个世界。
迟到的正义绝非真正的正义。21年,五个被告人身心的摧残,五个家庭的悲剧,不可重回的时光,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是哭泣,是悲愤,是被掩饰的迟到之恶,是正义之沉重。
一个法槌的敲落,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毁灭,一个生命的终结,一个人穷极一生的申诉。
这个世上,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冤案平反的路上,苦苦挣扎着,煎熬着。在悠长的历史长河中,很多人并非都有着与上述五人的结局,更多的,正在等待,正在追寻,正在发生。
愿天下无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