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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同时明确,“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为落实《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围绕如何制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源部先后两轮征求40余位专家和数百个地方政府的意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仍存在分歧。考虑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直接关系到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推进的步伐,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必须审慎、稳妥对待。为了确保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更加科学、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下一步,将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拟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初稿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0年6月5日




编   辑:赵志坤
初   审:程秀娟
审   核:汤小俊审   签:周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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