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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意见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意见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粉石英等矿种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和评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349号)要求,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粉石英等36种矿产“三率”最低指标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拟订了《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征求你厅(局、委)意见,请于2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和有关建议书面反馈至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联系人:尹仲年010-66558289  66558277(传真)

  E-mail: yinzhongnian@sohu.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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