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17)丨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正在大力推动基于自然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涌现出一批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的案例。2021年10月14日下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生态文明论坛主题四——“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生态保护修复”论坛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发布了《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含18个案例)。这些案例是从相关部委、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益组织等单位推荐的127个案例中遴选而出,兼顾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生态问题的典型性、修复手段和方法的综合性,体现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为此,我们开设《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专栏,介绍案例。本期介绍“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案例情况,敬请关注。


摘要


江西省寻乌县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改变了过去条块分割、单一碎片化治理的传统模式,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分区治理,先控制危害、后合理利用,递次推进。经过治理和提升两个阶段的实施,实现了从“废弃矿山”到“绿水青山”再到“金山银山”绿色蝶变;在实践中创新总结了“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的“三同治”治理新模式;在治理修复实践中坚持走生态产业化治理道路,探索了 “生态+园区”、“生态+光伏”、“生态+农业”、 “生态+文旅”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四条路径,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融合发展,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南方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修复的典型示范。


引言


江西省寻乌县位于赣、粤、闽三省交界处,是赣江、东江、韩江三江发源地,属南岭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6.45%,森林覆盖率达82.37%,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以上,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河长制先进集体、省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绿色低碳示范县、省森林城市。


问题


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寻乌稀土开发生产为国家建设和创汇作出重大贡献,但由于生产工艺落后和不重视生态环保,遗留下废弃稀土矿山14平方公里,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积、耕地淹没、水体污染、土壤酸化等生态破坏,昔日的绿水青山变成了“南方沙漠”。

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

寻乌县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高水平编制了《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推进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循”。


(二)打破行业壁垒

在统筹推进上大胆革新,成立统一调度推进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公室,打破原来山水林田湖草“碎片化”治理格局,消除水利、水保、环保、林业、矿管、交通等行业壁垒,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水则水”治理原则,统筹推进水域保护、矿山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四大类工程,实现治理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路、景、村”九位一体化推进。


(三)加强资金整合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央专项奖补资金0.74亿元以外,还整合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低质低效林改造以及涉农资金等项目资金6.37亿元,并积极引进企业投资2.44亿元参与项目共建。


(四)推进“三同治”模式

一是山上山下同治。在山上开展地形整治、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治理措施,在山下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确保消除矿山崩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地上地下同治。地上通过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平面用作光伏发电,或因地制宜种植猕猴桃、油茶、竹柏、百香果、油菜花等经济作物,坡面采取穴播条播撒播喷播等多种形式恢复植被。地下采用截水墙、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工艺,截流引流地下污染水体至地面生态水塘、人工湿地进行减污治理。三是流域上下同治。上游稳沙固土、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现稀土尾沙、水质氨氮源头减量,实现“源头截污”。下游通过清淤疏浚、砌筑河沟格宾生态护岸、建设梯级人工湿地、完善水终端处理设施等水质综合治理系统,实现水质末端控制。上、下游治理目标系统一致,确保全流域稳定有效治理。


(五)统一考核标准

对全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治理成效设立统一考核标准,共4项指标。一是水质目标。总汇出水口考核断面水质氨氮浓度≤15mg/L;水质显中性即pH值在6-9范围内。二是水土流失控制。土壤侵蚀强度处于轻度侵蚀级别。三是植被覆盖率。范围内地表植被覆盖率大于95%以上。四是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土壤养分有机质增长率大于50%,全磷增长率大于30%,全钾增长率大于30%,有效磷增长率大于30%,速效钾增长率大于30%。土壤理化性质中pH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g/cm³-1.25g/cm³。


成效


(一)让“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增强了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单位面积水土流失量降低了90%,强度由“剧烈”降为“轻度”。区域内河流水质逐步改善,水体氨氮含量减少了89.76%。经过客土置换、增施有机肥和生石灰改良表土后,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显著改良,从治理前土壤有机质含量几乎为零、仅有6种草本植物生长的“南方沙漠”,转变为有百余种草灌乔植物适应生长的“绿色景区”,植被覆盖率由10.2%提高至95%。


(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了生态产品的综合效益

利用综合整治后的存量工业用地,建成了寻乌县工业用地平台,入驻企业110多家,新增就业岗位万余个,直接收益6亿以上,实现“变废为园”。通过“生态+光伏”,实现项目年发电量4200万千瓦时,年经营收入达4000万元,项目区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等获益。通过“生态+扶贫”,建设高标准农田1800多亩,利用修复后的5600多亩土地种植油茶树、百香果等经济作物,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耕种环境,年经济收入达到2300万元。通过促进“生态+旅游”,实现“绿”“游”融合发展,年接待游客约10万人次,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带动了周边村民收入增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图1 治理前


图2  治理前


图3 治理后


图4 治理后


推荐单位: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来   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编 辑:赵志坤

初 审:程秀娟

审 核:汤小俊

审 签: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自然资源部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