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17)丨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
摘要
一
引言
江西省寻乌县位于赣、粤、闽三省交界处,是赣江、东江、韩江三江发源地,属南岭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6.45%,森林覆盖率达82.37%,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以上,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河长制先进集体、省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绿色低碳示范县、省森林城市。
二
问题
三
措施
寻乌县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高水平编制了《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推进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循”。
在统筹推进上大胆革新,成立统一调度推进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公室,打破原来山水林田湖草“碎片化”治理格局,消除水利、水保、环保、林业、矿管、交通等行业壁垒,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水则水”治理原则,统筹推进水域保护、矿山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四大类工程,实现治理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路、景、村”九位一体化推进。
一是山上山下同治。在山上开展地形整治、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治理措施,在山下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确保消除矿山崩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地上地下同治。地上通过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平面用作光伏发电,或因地制宜种植猕猴桃、油茶、竹柏、百香果、油菜花等经济作物,坡面采取穴播条播撒播喷播等多种形式恢复植被。地下采用截水墙、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工艺,截流引流地下污染水体至地面生态水塘、人工湿地进行减污治理。三是流域上下同治。上游稳沙固土、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现稀土尾沙、水质氨氮源头减量,实现“源头截污”。下游通过清淤疏浚、砌筑河沟格宾生态护岸、建设梯级人工湿地、完善水终端处理设施等水质综合治理系统,实现水质末端控制。上、下游治理目标系统一致,确保全流域稳定有效治理。
(五)统一考核标准
对全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治理成效设立统一考核标准,共4项指标。一是水质目标。总汇出水口考核断面水质氨氮浓度≤15mg/L;水质显中性即pH值在6-9范围内。二是水土流失控制。土壤侵蚀强度处于轻度侵蚀级别。三是植被覆盖率。范围内地表植被覆盖率大于95%以上。四是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土壤养分有机质增长率大于50%,全磷增长率大于30%,全钾增长率大于30%,有效磷增长率大于30%,速效钾增长率大于30%。土壤理化性质中pH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g/cm³-1.25g/cm³。
四
成效
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单位面积水土流失量降低了90%,强度由“剧烈”降为“轻度”。区域内河流水质逐步改善,水体氨氮含量减少了89.76%。经过客土置换、增施有机肥和生石灰改良表土后,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显著改良,从治理前土壤有机质含量几乎为零、仅有6种草本植物生长的“南方沙漠”,转变为有百余种草灌乔植物适应生长的“绿色景区”,植被覆盖率由10.2%提高至95%。
(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了生态产品的综合效益
利用综合整治后的存量工业用地,建成了寻乌县工业用地平台,入驻企业110多家,新增就业岗位万余个,直接收益6亿以上,实现“变废为园”。通过“生态+光伏”,实现项目年发电量4200万千瓦时,年经营收入达4000万元,项目区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等获益。通过“生态+扶贫”,建设高标准农田1800多亩,利用修复后的5600多亩土地种植油茶树、百香果等经济作物,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耕种环境,年经济收入达到2300万元。通过促进“生态+旅游”,实现“绿”“游”融合发展,年接待游客约10万人次,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带动了周边村民收入增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图1 治理前
图2 治理前
图3 治理后
图4 治理后
来 源: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编 辑:赵志坤
初 审:程秀娟
审 核:汤小俊
审 签:周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