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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费率备案叫停半年,“健康险老大”人保健康怎么了

陈婷婷 周菡怡 保险秘闻 2022-08-06
短短一周的风云突变,专业健康险“老大”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在年报中因高增速“风头无两”,又两度被监管点名“秋后算账”,可谓坐上了“心跳过山车”。3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监管函”)指出,人保健康因违反“试点批复”要求,被银保监会下达时限半年的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禁令。

业内人士认为,此张监管函,暴露出人保健康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公司亟须提高合规体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


半年禁令“棒喝”产品备案

人保健康此次“翻车”,要追溯到2011年7月。彼时,人保健康向原保监会申请“试点开办可与健康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一个月后,原保监会印发《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分红型保险产品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试点批复》),同意人保健康开展该试点工作。

据悉,人保健康试点销售的产品包括“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福满人生护理保险”四款产品。

然而,人保健康并未严格遵守“组合销售”的规则。监管函显示,根据人保健康“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2018年7月1日起,在个单简易平台出单时,该产品不能与其他险种组合销售;在银保通渠道出单时,未明确要求与其他产品组合销售。

与此同时,根据人保健康提供的“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与“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同时投保。

据悉,2018年至2020年6月,人保健康销售“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合计82.0亿元,其中,客户单独购买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61.2亿元,超过了客户同时购买分红险及健康险的合计保费收入20.8亿元。

《监管函》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试点批复”要求。

对此,人保健康申辩称,一方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自愿订立,消费者有自主选择保险产品的权利;另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客户单独购买“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费收入不应认定为违规。

另外,人保健康也指出公司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进行组合销售就违反了批复文件要求,但如果公司进行组合销售要求客户同时购买主附险,就因捆绑销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停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六个月,将对公司互联网业务形成较大冲击。

然而,银保监会复核结果表示,一方面,人保健康单独销售或允许客户单独购买分红型保险的行为,属于未按批复要求开展分红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人保健康如果对批复内容有疑问,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书面请示报告,在未得到明确书面答复情况下,不得违背批复要求开展经营。

最终,银保监会对人保健康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责令人保健康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同时,责令人保健康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相关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和销售渠道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对于此张监管函,人保健康方面回应称,收到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组合销售险试点“刀尖起舞”?

此次银保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对于“可与健康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分红型寿险产品”试点的推进,以及被点名的两款产品对消费者有何影响?人保健康试点的组合销售分红寿险及健康险,其销售模式本身,难道果真是“在违规边缘反复横跳”吗?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首先,健康保险产品主要作用是风险保障,分红型寿险在我国主要是消费者用于理财,这两种类型保险产品组合在一起销售的主要对象是同时有这两方面需求的特定消费者,并不是所有普通消费者。”

其次,李文中指出,监管部门当初批复人保健康四款产品分别进行组合销售的渠道是银保渠道,而银保渠道更适合理财型保险产品。再次,当前我国发展护理保险的条件还不是非常完善,失能等级评定和护理服务评价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消费者基于这些担忧购买护理保险的意愿不强。

李文中认为,“可与健康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分红型寿险产品”试点工作还会继续向前推进。不过他也指出,适合这两种保险产品组合销售的对象没有那么多,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对象更有限。

而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则直言称,近年分红型寿险销售纠纷投诉较多,照此下去可能会引起监管风险,总体来看其前景难言乐观。

而对于人保健康提及的“不进行组合销售就违反了批复文件要求,但如果公司进行组合销售就因捆绑销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两难选择,李文中认为,公司的理解可能出现了一定偏差。

“保险产品组合销售是一种普遍现象,并不是所有组合销售都是违法违规的。”李文中解释称,首先,这两款两全保险当初批复的时候就是确定与护理保险组合销售的,意味着精算方案都应该是按此确定的,分拆销售才是违反规定的。虽然分拆销售对某些消费者可能更有吸引力,但是很可能侵蚀另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保险产品组合销售并不违反《保险法》有关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的规定,也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有商品服务选择权的规定。李文中表示:“因为市场上,包括人保健康有其他可以单独购买的两全寿险与护理保险供消费者选择。保险监管部门多次整顿的也是违法违规捆绑销售行为,并不是所有组合销售行为。”

高速增长下合规“踩雷”成旧疮

实际上,这并非人保健康首次踩中监管“雷点”。

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的《关于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便显示,自2019年1月产品通报机制运行以来,人保健康累计被通报4次。

同时,《通报》指出,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该公司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我部在进一步督促公司深入整改的同时,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彼时,《通报》如是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四次通报指出了人保健康存在的产品保障功能弱化、免责约定不符合常理、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2019年9月

(1)产品保障功能弱化:

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该产品仅包含因意外导致的护理责任;


(2)免责约定不符合常理:

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条款中约定对细菌或病毒感染引发的保险事故免责。

2020年1月

(3)产品保障功能弱化:

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为万能型,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整体保费比例较低;


(4)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

人保健康等公司报送的部分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这些都说明公司的合规管理不严格,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这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要么容易滋生内控风险,要么就可能遭受监管处罚。”对于人保健康频频“踩雷”,李文中如是评价,并认为要避免这样的情形出现,人保健康需要加强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明确并落实岗位责任。

与人保健康在合规之路上频频“脚滑”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业绩上的猛进。

日前新公布的中国人保年报显示,2020年人保健康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22.57亿元,同比增长43.9%。分险种来看,医疗险保费达215.24亿元,同比增长26.4%,占总保费的66.7%。此外,分红型两全保险的原保费收入增速最快,由2019年的19.13亿元增至59.72亿元,增长212.2%,占比18.5%。

至于人保健康在此次监管函的申辩中声称将受冲击的互联网健康险,年报则显示,其2020年实现规模保费126.78亿元,同比增长77.1%;实现新业务价值7.03亿元,同比增长56.6%;实现净利润0.36亿元,同比上升9.1%。

“近期监管措施对于人保健康的健康险业务负面影响很大,或会影响其未来业绩水平,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宋清辉认为,屡被监管点名批评的人保健康,存在过于追求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和合规建设的问题。
“对人保健康乃至整个健康险行业而言,回归本源稳健发展才是其要义所在。”对此,宋清辉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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