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紀念日 | 令人難忘的制憲
中華民國憲法全本之封面
中華民國憲法全本之內文首頁
憲法全本之國民大會主席團連署簽名頁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 <中華民國憲法·序言>
民國35年11月15日,十二年來難產之制憲國民大會,終於在首都南京正式揭幕。中共與民盟人士到底拒絕參加。青年黨及民主社會黨,經政府坦白洽商,其代表名單分別於11月15日及23日提出,由國府命令公布。計青年黨參加國大者100名;民社黨40名。除中共應出席之190名及民盟80名在會場仍留空位之外,其餘幾全部到齊。制憲國民大會遂得以順利召開。
制憲國大代表出席情況
《中央日報》專題報導國民大會制憲會議
制憲國民大會外場之街景
民國35年11月,首都南京,國民大會會場門口,乘坐專車前來的各省、各黨派代表進入會場,即將討論中華民國憲法。
制憲國民大會議場
民國35年12月,首都南京,國大代表拜謁中山陵。
民國35年制憲國民大會期間,17名來自臺灣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與 蔣主席合影留念。
民國35年12月,首都南京,制憲國民大會議場內,蔣宋美齡女士、白崇禧將軍等與國大代表齊唱中華民國國歌。
民國35年12月,南京。國民大會制憲會議分組討論現場,有章伯鈞、胡霖、沈鈞儒、羅隆基等等,記者就在現場採寫稿件。
制憲國大代表進行表決
國民大會制憲會議結束後,國大代表們步出會場,記者擁堵採訪,在此次會議上表決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至今仍然生效於我國臺澎金馬地區。
民國35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全本國民大會主席團成員連署簽字現場。
蔣主席向議場內的國父遺像行禮
民國35年12月,首都南京,國民大會制憲會議現場,蔣中正發言。
吳稚暉將制憲國大表決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全本交予 蔣主席
國府主席 蔣中正翻閱憲法全本
蔣主席簽署憲法
蔣主席簽字完畢起身,露出滿意的笑容
民國37年3月底,第一屆國民大會開幕,蔣主席率全體代表拜謁中山陵。
在憲法頒布至憲政開始之一年間,國民政府為取得各方之合作,樹立民治之先聲起見,乃依照中國國民黨三中全會之決議致力於擴大政府基礎,使各黨各派及社會顯達共同參加組織,以作還政於民之第一步實踐。青年黨及民社黨均表示同意。雖期間經過不少波折,但由於政府之不斷努力,改組工作終得成功。各黨派及社會賢達均參加國民政府委員會(國務會議),行政院、立法院、國民參政會及憲政協進會(國民大會代表所組織)。至民國36年4月23日,新國府委員正式就職。國民政府字改組亦告完成。
吾國之憲法運動,自清季始,中國國民黨執政之後,亦致力於憲政工作。雖中經八載之抗戰,而朝野傾向民主之精神,迄未少衰。至民國36年一月,此舉國矚望之百年大法,始獲完成公布。為時之久、用力之多,可謂衝破世界制憲之紀錄。得之甚艱,其護之也必周,其行之也必力。此吾對吾國憲政之前途,所以於漫漫長夜之餘,而喜其曙光一線之將臨也。然吾聞「徒法不能自行」,於民主國家尤然。憲法之能否實行,及實行之程度如何,固有賴於國民之愛護與遵從。而尤須朝野賢能之領袖,為之竭力倡導,身體力行。必使憲法之尊嚴得以維持,然後憲法之效用能彰著。否則告朔餼羊,以憲法為政治工具。得魚忘筌,視同糞壤。循環更迭,亂無止期。欲納斯民於法治之正軌,是走向反民主之絕路。其結果非吾所敢知矣。
(本文文字,除圖片注釋之外,摘錄自陳茹玄《中國憲法史》,民國74年6月出版,部分文字有所調整;本文多數圖片由 凱凱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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