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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頭文化刻辭中有「夏」字?

國語君 國語社 2021-06-23

最近,名為<李維明:二里頭文化甲骨文中的“夏”字>之文章流傳於網路,其中將<李維明:“夏”字形探源>作為附文。(以下簡稱「李文」,見本文末)此文之結論為「推斷此甲骨刻辭(按,隸定為:可能是“夏”字的早期寫法。


「李文」河南密縣黃寨遺址出土之刻辭卜骨(H1:12)配圖及摹寫之刻字


讀畢此文,我們提出以下探討:


首先,甲骨文中,「人」可視為基礎文字,「人()」「大()」亦用作方國之名。甲骨文中用於表示方國之單字,有一部分即含「人」(或「女(」)形,此類文字大部分為借音字,同時亦可能含有此方國族群之某種特徵。例如:「羌()(女性為「姜()」)」為殷商西北方之遊牧民族,名列殷商之主要敵國,其人以羊角之類為頭飾;「)」位於殷商西部,有人考證此方即周初隨武王伐紂之髳人,當近是。方人或常戴羊角形之帽;「)」位於當時黃河東岸,今河南清豐、南樂一帶。」字虎頭人身,可能暗示此方國之人尚武戲?「」為敵對之方國;「何()」亦為敵對之方國,「何」字象人負荷之形,為「荷」之本字;「)」為與商為敵之方國;「去」為殷商之臣屬國;「)」、「)」,據卜辭當皆為商之屬國,兩字或為同字,待考;「鬼()」,作方國名為借音字,位於殷商西北,曾為敵,後可能臣服於殷商;)」臣屬於商王,但亦與商為敵,受到商王之征伐。殷商並非君權集中之一統國家,商王與部分方國之關係亦並不鞏固,故常發生時敵時友之現象。


此外,與人形相關之方國名用字還有:尸()、見()、夾()、)、(或作,無隸定寫法)、)、)、)等。


其次,甲骨文方國名中,含有「又()」之字,除了「又」之外的部分,都與人體無關,如「祭()」、「興()」、「攸()」、「)」)」、「)」、「)」、「)」。此類字之本義表達某種動作或行為。而甲骨文中,與「」構形相似之「取()」字,義為以手集耳,戰爭獲聝,勝方將敵人之耳割下以備奏報戰功。如此類比之下,我們可以思考,將「」字本義釋為以手取目是否更為合理?雖然此種行為非常殘酷。


綜上所述,從造字角度而言,含有「人」(或「大」以及呈現跪坐姿態)形之文字,較之強調動作含「又」部之字有明顯差異。


「夏」字之金文


再次,就「夏」之本義而言,「夏」字之金文造型,主體為頭部突出之人形,再搭配上手腳構成。有些字形,左上方還有「日」字。古人是否以此表示盛夏時令,值得研究。但至少我們可以認為,「夏」字本義要表達一位貴族手舞足蹈之態。故「夏族」可視為一尚舞之族群。


戴侗於《六書故》中寫道:「伯氏曰,夏,舞也。」此「夏」指舞蹈。戴侗又說,「……古有夏舞:周官大司樂,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鍾師掌金奏,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此處「鍾」字即後世之「鐘」,「鍾」為「鐘」之初文,後分為兩字。古有「武舞」與「文舞」之分,「九夏」之舞為「文舞」,使用鐘鼓等樂器。阮元認為「夏」與「頌」字同義,因此古人將「頌」作為詩經中<商頌>之篇名,其實就是要表達歌舞聲容盛大之含義。


故「夏」之造字,有手、更應當有足,而「李文」中之甲骨文,為「目」加「又」(即手),僅有手而無足。若以早期文字更簡略之角度,當先有足形或「人」形,後加手形才是。可能上述「」字似乎更接近「夏」之早期字形?畢竟,甲骨文「舞()」之基礎字形即「大」字。《甲骨文常用字字典》(劉釗、馮克堅 主編,中華書局,2019)中,「夏」之殷商甲骨文中,所含「人」形呈跪坐之姿(下圖)。但是否此即為「夏」字,學術界尚有爭議,畢竟未表現出舞蹈之意象。



最後,我國傳統重文字之傳承,歷代史官之角色因此特為突出。「夏」之存在早已為史書所載,甲骨文「夏」字是否存在於二里頭之刻辭中並不重要,有則更佳,無亦不必強為之釋。因此,「李文」之結論雖用「推斷」,但亦只提出「可能」,治學不武斷,還是值得我們肯定。




——<李維明:“夏”字形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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