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頭文化刻辭中有「夏」字?
最近,名為<李維明:二里頭文化甲骨文中的“夏”字>之文章流傳於網路,其中將<李維明:“夏”字形探源>作為附文。(以下簡稱「李文」,見本文末)此文之結論為「推斷此甲骨刻辭(按,
「李文」河南密縣黃寨遺址出土之刻辭卜骨(H1:12)配圖及摹寫之刻字
讀畢此文,我們提出以下探討:
首先,甲骨文中,「人」可視為基礎文字,「人(
此外,與人形相關之方國名用字還有:尸(
其次,甲骨文方國名中,含有「又(
綜上所述,從造字角度而言,含有「人」(或「大」以及呈現跪坐姿態)形之文字,較之強調動作含「又」部之字有明顯差異。
「夏」字之金文
再次,就「夏」之本義而言,「夏」字之金文造型,主體為頭部突出之人形,再搭配上手腳構成。有些字形,左上方還有「日」字。古人是否以此表示盛夏時令,值得研究。但至少我們可以認為,「夏」字本義要表達一位貴族手舞足蹈之態。故「夏族」可視為一尚舞之族群。
戴侗於《六書故》中寫道:「伯氏曰,夏,舞也。」此「夏」指舞蹈。戴侗又說,「……古有夏舞:周官大司樂,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鍾師掌金奏,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此處「鍾」字即後世之「鐘」,「鍾」為「鐘」之初文,後分為兩字。古有「武舞」與「文舞」之分,「九夏」之舞為「文舞」,使用鐘鼓等樂器。阮元認為「夏」與「頌」字同義,因此古人將「頌」作為詩經中<商頌>之篇名,其實就是要表達歌舞聲容盛大之含義。
故「夏」之造字,有手、更應當有足,而「李文」中之甲骨文
最後,我國傳統重文字之傳承,歷代史官之角色因此特為突出。「夏」之存在早已為史書所載,甲骨文「夏」字是否存在於二里頭之刻辭中並不重要,有則更佳,無亦不必強為之釋。因此,「李文」之結論雖用「推斷」,但亦只提出「可能」,治學不武斷,還是值得我們肯定。
附 ——<李維明:“夏”字形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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