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1.7万!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

    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没收违法所得158644.8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158644.8元,罚没款合计317289.6元。

决定书文号:苏专代案字〔2022〕20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当事人:盐城XX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XXXXXXXXXXX70R

主要违法事实:盐城XX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以来,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招揽专利代理业务,签订专利代理相关合同,违法所得158644.8元,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58644.8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158644.8元,罚没款合计317289.6元。

决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2023-02-20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识产权界立场

点点赞

点在看


推荐阅读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知识产权界-影子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知识产权界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