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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牌校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全出行

人人有责

Jinan University

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住户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安全问题,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以及在停放、充电、使用过程中的燃爆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所高校已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我校石牌校区、番禺校区共发生涉电动车交通事故138宗、造成147人不同程度受伤。为及早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1年第36次校长办公会议》(〔2021〕373号)关于逐步清理校内电动车的精神(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按照《暨南大学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石牌校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个人电动车处置工作

   ( 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27日)   

各单位全面摸查本单位人员使用电动车情况,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师生员工、住户自行将个人电动车妥善处置(处置方式:可通过转让或赠送校外人员、自行骑出并停放在校外等方式),确保2022年2月27日前处理完毕。各单位于2月28日将本单位个人电动车处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保卫处校治安民警队(行政办公楼一楼128房)。


二、做好校门管控工作     

    (2022年1月15日开始)       

2022年1月15日开始,个人电动车只出不进,对于校外邮政、报刊投递;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环卫清洁;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配送等服务类电动车,须提前预约报备,进校时在门口登记同时领取临时进校“服务”电动车通行证,离校时须原门出校并归还通行证。


三、治理电动车违规行为

    (2022年1月15日—2月27日) 

(一)交通安全治理

骑乘电动车时需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不得有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保卫处将与公安派出所、交警开展联合整治。


(二)消防安全治理

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禁止在住宅内以及建筑物内的公共走道、消防通道、消防楼梯、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私接电线、插线板为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充电。


(三)超标电动车治理

超标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区,对校区内骑行、停放的超标电动车者进行巡查登记。凡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即为“超标电动车”。


1.不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km/h;

3.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含电池)超过55公斤;

4.蓄电池标称电压超过48V;

5.电动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


此次针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整治,将登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相关信息,强化教育引导,在综合治理基础上,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承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必要时抄告所属单位、相关部门或进行校内通报。



四、做好电动车彻底清理工作

    (2022年2月28日开始)

2022年2月28日开始,保卫处将开展石牌校区个人电动车彻底清零工作,对仍在校区道路骑行的电动车,将劝导骑出校外,对仍停放在校内的电动车采取集中保管措施,自发布通知6个月内,凭有效证件领取,并立即骑出校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保卫处将加强校园交通、消防安全巡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师生员工可根据实际需求(应急出行、搬运大件行李等),拨打校园110勤务中心值班电话020-85220110预约四轮电动车应急保障服务。

请各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支持配合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安全出行、健康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共同维护学校安全。


J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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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来自网络

文字 | 暨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排版 | 刘洁璇 张舒曼

责编 | 张芳泽惠 张舒曼 

初审 | 杨春雨

复审 | 周楠楠 

终审 | 史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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