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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心权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

消费者权益日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们

你是否曾经深陷消费黑幕?

你是否有过恶劣的消费体验?


你是否因陷入商家的消费套路而义愤填膺?

你是否被假冒伪劣产品给雷到?



……

你,是否真正了解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呢?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为1983年开始的固定在每年3月15日的国际性纪念日,目标旨在保护国际上消费者的权益。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自1983年以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哪些权利呢?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获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生活中有什么常见但却属于霸王条款的规定呢?


1.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x元

2.健身房:更衣柜内如有遗留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品,不予保留

3.旅行社: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4.婚纱摄影: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

5.留学服务机构: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

6.服装店:特价商品,不予退换

……



在维权过程中,维权凭证是最有力的证据。

那么哪些属于合法的维权凭证呢?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哦!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具体渠道?


先与商家沟通,合理表达我们的诉求;

如果是网购,还可以向电商平台的客服投诉;

若与商家、客服沟通无果,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我们就要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情况,向公安部门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故事征集

自2021年9月至今,校研会权益部通过与研代会常务委员交流、实地调研走访等,发现研究生同学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共设计、整理出8次调研工作简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切实回应、尽力解决难题。

借此机会,大家在生活中如果有与消费者维权相关的小故事,或者有对校园发展有更好的建议可以与权益部分享,这样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在多方面维护同学们的权益。

有意愿分享的同学可以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下载文档填写表格,发送到jnuquanyibu@163.com邮箱参与活动,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8:00。被我们采纳的维权小故事或者建议可以提供活动证明哦,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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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网络

视频 | 网络

文字 | 校研会权益部

排版 | 梁绮婷

责编 | 张芳泽惠 鞠倩玲

初审 | 杨春雨

复审 | 周楠楠 

终审 | 史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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