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拟启动2023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2023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在2023年春季学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
(二)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
(三)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相应学分。
(四)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5月24日下午5点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
2. 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材料(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
3. 已发表论文(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
4. 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
5.研究生会员证(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
(二)学院评审
各学院组织以院领导为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的领导或研究生辅导员,组成不少于五人的评审工作组,认真评审各种申报材料,讨论研究推荐名单并排序(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名额,见附件2),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工作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名单确定后,请学院于6月2日下午5点前将《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学生的个人审批表提交至研工部,纸质版须经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会同其他申请材料,按每位学生一个文件夹进行汇总整理,由学院统一发送至zll432@jnu.edu.cn。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
(四)面向全校公示
(五)学校正式公布、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
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术论文”指在读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只有稿件录用通知或样稿的一律不能计算在内。
(三)《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栏和《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均须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不得手写。
附件获取方式
关注“暨南研究生”公众号发送关键词【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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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 | 邱淇 梁爽
责编 | 魏婷婷 梁爽
初审 | 鞠倩玲
复审 | 张李莉 周楠楠
终审发布 | 史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