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助金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细则,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金等级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我校所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内招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全日制其他类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用参评。
根据相关文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三等奖学金、二年级起参评。
二、评审过程
学校根据各学院可参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实际人数,安排各单位奖助学金总额度。(硕博研究生参考名单附件1、各学院额度计算表将另行通知到学院)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奖助学金等级评审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博士研究生各等级获奖学生比例和硕士研究生各获奖学生比例,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额度不能相互使用,也不得改变各等级奖助标准。下达额度应尽量完成,超出额度部分需单位自行承担。
三、额度核算
学校根据下表,核算博士生生均奖助额(新生生均额度40600元,老生生均额度41300元)。2023级博士新生只能评选二、三等级奖学金。
学校根据下表,核算硕士生生均奖助额(生均额度为11400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奖助金评审初步结果于11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行政楼43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ll432@jnu.edu.cn。联系人:张老师。
各培养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2: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等级推荐汇总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等级推荐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奖助金等级核算表
(附件获取方式见文末)
如因特殊情况超出下拨额度的,超额部分需单位自行承担:
(1)硕博奖助金的超额部分可自行从学院基金或学院研究生业务费转至学校学业奖学金补充款卡或博士津贴专项卡。学院补齐差额后,奖助金由学校统一发放。转账凭证需于11月23日前提交至行政楼432室。
(2)如学院基金或学院研究生业务费无法覆盖硕博奖助金超额部分,学院需安排从可列支学业奖学金的经费卡支出,在推荐汇总表中填写学院/导师补充金额,并自行发放超额部分,原则上需于本学期放假前提交补充差额的发放凭证(学院统一收齐审核后提交至行政楼432室)。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地开展本次评审。
各学院需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务必对学生的报到注册情况及个人信息(包括录取类别等)进行核实,确认其是否符合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条件。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5日
【获取附件请私聊公众号后台发送“奖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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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编辑 | 章悦
责编 | 曹湘婧
初审 | 魏婷婷
复审 | 张李莉 张瑞
终审发布 | 李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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