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或续贷申请手续的通知
关于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办理毕业确认或续贷申请手续的通知
各校区、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个人贷款利益、毕业离校手续和学校、银行贷款管理的推进,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毕业确认与提醒工作,现就2024年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
1、凡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进入页面后,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密码进行登陆。如果忘记用户名及密码,请按以下方式找回:(1)按找回密码的操作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2)与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联系,或致电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
3、登录成功后,点击进入左侧“资料修改”,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点击提交。
4、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升学的请填写本人博士录取学校信息,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5、变更原因统一为“毕业离校、毕业就业或毕业升学”。
6、“个人信息变更”录入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申请”仅可申请确认一次,确认后需变更信息的,在相关栏目中填写正确信息即可,无需再次申请。
7、学生确认完毕后,在第一时间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
二、导出确认表
贷款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学生本人签字(需按手印)后交学院,学院收齐后,于6月30日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暨南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432办公室)。如毕业生暂未返校,可提交签字(按手印)后的电子版,交由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帮助打印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毕业生,可选择通过登录页面下方“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重置密码或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2、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应及时与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攻读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由毕业生自付。
3、贷款毕业生由于发生休学等其他延迟学制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4、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线了优化结息、还款等新功能;刷卡还款以每月15日为界,每月21日银行进行扣款,自动转入下月还款时间。请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了解还款相关事宜,避免贷款违约。
5、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2年。从2020年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7、借款学生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整。借款学生毕业时要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之日算起,最长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60个月底。
四、提前还款
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提前还贷款,每年1月—10月的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年末结算期间10月16日—12月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申请了提前还款的学生,需要在规定还款日(结息日)内完成支付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学生即可马上支付还款。
五、毕业离校及开展诚信教育
1.未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的、未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的工作,务必通知到需还款名单中的学生,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3.各学院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求6月30日前报送学院本学期诚信教育材料(图片/视频+文字)。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ruizhang@jnu.edu.cn。
六、续贷申请
1、非毕业班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有续贷需求的须在暑假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导致下学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2、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章的,请于6月25日前统一交至学院辅导员处,无特定版式的,可下载证明模板(见附件)。学院收齐后于6月30日前统一交至暨南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432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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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 | 肖楚晗
责编 | 魏婷婷 陆维茵 肖楚晗
初审 | 周楠楠 张瑞
复审 | 惠清明
终审 | 李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