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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政法英模】李丹娜:以人民的名义,誓如当初不忘初心

她是一名新时代刑事检察战线上的人民检察官。面对刑事案件,她从不畏惧,从不退缩,用专业专精的素养啃下一个个“硬骨头”;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犯罪,她刻苦钻研,用舍我其谁的勇气战胜一次次艰难挑战;面对黑恶势力犯罪,她从容不迫,用精益精致的要求办成一件件铁案;面对不断更新的检察新理念,她与时俱进,在自我升华中完成一次次整装重行。她就是,滨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丹娜。从检十八年来,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历任公诉处副处长、民行处处长、公诉处处长和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获得“齐鲁政法英模”“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滨州市杰出青年卫士”“滨州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等称号,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先后6次被记二等功、三等功。荣誉或许仅是岁月长河中的一瞬,但默默奉献的日子见证了她脚踏实地的每一个足迹。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

她查微析疑,锲而不舍



多年来,李丹娜先后主办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各类重大复杂案件500余件,面对每一起案件,她都从细处入手,谨慎对待每一笔事实、每一份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李丹娜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她曾经主办的一起“零口供”故意杀人案。面对善于察言观色又满嘴谎话的被告人,李丹娜多次翻阅卷宗,寻找被告人的人格特点和处事习惯,对两次提审犯罪嫌疑人提出的不同辩解,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夯实证据体系。庭审时在被告人的辩解和公诉人的举证、答辩中重现了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这次案件的成功办理,为“零口供”案件起诉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坚定了大家的办案信心,大家深切体会到,让证据说话才是办案的硬道理。


面对新型犯罪

她知难而进、技高一筹



李丹娜带领办案团队积极钻研新型案件办理技巧,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李丹娜主办的一件网络赌球案,参赌人员多达3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1亿余元,波及10余个省市。面对陌生的网络赌球领域和电子证据审查难题,李丹娜迎难而上,凭借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白天审查案卷,晚上上网查资料、翻阅书籍、请教专业人士,经过几十个日日夜夜的摸索,形成了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他们将全案证据科学分组,制定了多媒体示证方案,向法庭客观全面展示整个案件过程。在现场的观摩人员对检察官出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该案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成为一起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成功案例。


面对黑恶势力犯罪

她嫉恶如仇,敢于亮剑


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李丹娜作为滨州市检察机关扫黑办负责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牵头起草关于涉黑恶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组建全市涉黑恶犯罪案件专家人才库,整合全市力量,重拳出击;带领办案团队审查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90人,提起公诉491人,始终保持了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面对不断更新的检察理念

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作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李丹娜还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在诉讼监督上勤耕不辍,取得明显成效。追诉的宋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抗诉的张某、李某贪污案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她全面履职,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枢纽性作用,有力推动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度适用,为化解社会矛盾、提升诉讼效率、促进治理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注重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过滤作用,指导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提高了公诉办案质效,该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她致力于完善“智慧公诉”建设,利用电子卷宗,以示证式审查报告为载体,实现了从“听”证据到“看”证据的转变,庭审更为高效便捷。


面对弱势群体

她寓情于法、情暖民心


“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人生,我们肩负的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社会责任。”这句话,李丹娜经常挂在嘴边。在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证人进行复核时,李丹娜了解到案发后被害人的孩子多次殴打被告人的孩子,两个孩子出现了一个无心学习、一个不敢上学的状况。十几岁的孩子不上学怎么行?为此,她多次来到被害人妻子的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害人的妻子表示一定要管束好孩子,不再让下一代互相伤害,促使两个孩子重返校园。


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轰轰烈烈的伟业,在李丹娜热爱并为之奋斗的工作岗位上,她仍在默默地奉献、无悔地追求着,她用执著、坚韧、踏实和进取,创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凭着一份热血丹心和执着匠心,继续书写着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挚爱!



供稿: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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