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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法院司法助力绘“两山”②|握指成拳聚合力,打造环资审判“绍兴样本”! ​

杭+新闻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28



要拓展“两山”理念的综合治理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践行“两山”理念是一场全民行动,政府、企业、公众既要有职能分工又要有相互协作,既要各自有所侧重又要相互有所制约。 

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地肩负起领导责任,努力当好绿色公共产品供给者、环境污染矫正者、绿色产品市场交易秩序维护者;广大企业要自觉承担起绿色社会责任,自觉实现从污染治理和减排的被动应付向主动有为转变;社会各界要主动履行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合力,形成党政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协同格局,不断提升生态领域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摘自《“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与深化拓展》


7月30日,嘉兴、杭州、宁波、湖州、绍兴五地法院在嘉兴秀洲举行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会议,签署《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协议》并发布《保护大运河倡议书》。自此,一场跨区域、全流域的司法协作拉开帷幕,向社会发出以司法担当共同保护大运河的最强音。

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自此,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重拳频现,聚力绘就青山绿水、诗意栖居的图景。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倡导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注重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协调联动,注重公众参与和对外交流。”绍兴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环境保护合力的不断汇聚中,绍兴正为保护生态构建起强有力的法治屏障。

环境资源保护,既彰显历史担当,也蕴含司法智慧。现如今,站在“两山”理念15周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绍兴如何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筑牢根基?又如何在变局中开拓新局?

开庭在基层


深耕巡回法庭“试验田”

最近,位于绍兴市新昌县的钦寸水库迎来“高光时刻”。

6月19日,水库通水仪式举行。这意味着,钦寸水库平均每年向宁波供水1.26亿立方米,将满足宁波中心城区近五分之一居民的用水需求。

钦寸水库美景

走进钦寸水库,只见群山层叠而舒展,天际线柔和委婉,翠峰碧水氤氲在雨雾中,俨然一幅浓淡相宜的山水画卷。

生态优美,但也异常脆弱。就在通水仪式举行的18天前,新昌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钦寸水库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据了解,该法庭将统筹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模式,探索建立司法修复生态、惩罚性赔偿等制度,让社会公众直观感受司法裁判的指引力量。

“立足重点水域自然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开启了一个新模式。”新昌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海英看来,钦寸水库作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事关宁波、新昌两地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就地惩处,对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就地审理,意在发挥庭审的普法宣教功能,在周边群众心中播下法治理念‘种子’。”丁海英说。

庭内“以案释法”,让环保意识深植人心;庭外宣传教育,鼓励公众投身环保实践……在绍兴,巡回审判点逐渐成为公众参与环保的绝佳平台。6月5日,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在诸暨市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处其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次废水污染环境案件的公开审判,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这是我第一次观看露天庭审,等于上了堂法制课!”一名前来旁听的何姓村民深感震撼。接下来,诸暨市人民法院还将不定期选取环境保护、涉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往往具有隐蔽性、滞后性、不可逆性。而巡回法庭正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展开探索。”绍兴中院相关负责人期待着,将来,这些“试验田”能结出更多硕果,真正成为司法改革成果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示范点”。


部门在联动


开拓多元共治“大格局”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本就是践行“两山”理念背后的深意所在。如今在绍兴,法院、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互动愈发紧密,一个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呼之欲出。

去年3月20日,在绍兴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的生态环境法律和典型案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来自绍兴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危险废物经营等单位的100多名从业者踊跃提问。这是全国首个宣告成立的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合宣讲团。

事实上,早在2018年6月,绍兴中院与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联合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办公室。截至2019年底,该办公室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联合出台文件纪要6份,研讨疑难复杂案件8件,联合举办一期环保业务培训班。今年6月2日,绍兴中院、市检察院首次以联合形式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7月,绍兴中院又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修订了关于非法捕捞的定罪标准的会议纪要。

6月2日,绍兴法检首次联合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

部门间的联动更频繁了,绍兴中院环资庭相关负责人欣喜于这样的转变:“惩治环境污染不是一家之事。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环保、水利、林业等机关间的执法联动机制必不可少。”

接下来,绍兴市中院还将与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在证据收集、采信标准、事实认定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统一环资案件的办案标准。

除了跨部门的联合发力,绍兴还在市域协作上探索着更多可能。在6月3日召开的第一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上,绍兴会同杭州、宁波、嘉兴、金华、衢州其他五地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钱塘江流域六地法院将全面建立司法协同互动机制,加强审判事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和司法宣传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

历史的浪潮滚滚向前,生态文明新局面已经开启。“环境资源是统一的有机整体,需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秉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方针,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两山”转化中的司法实践,绍兴中院院长唐学兵这样诠释。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如今的稽山鉴水间,更多美丽篇章正亟待续写。“将来,我们将继续强化工作联动机制,深化巡回审判和跨区域司法协作,持续护航美丽绍兴高质量发展。”唐学兵说。


文章转载自:杭+新闻

记者 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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