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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一件事”获评浙江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智慧法院进行时 Author 秦善奎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公布2022年第四批数字法治好应用评选结果,省高院、绍兴市“企业破产一件事”获评第四批数字法治好应用。



下面

绍法君详细介绍一下“企业破产一件事”

智慧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绍兴中院在省高院和市委改革办指导支持下,聚焦传统模式下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涉及人员多、信访压力大、资产处置难等痛点,开发“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打造多跨协同的全流程数字化破产办理模式,确保破产企业生产不停顿、管理不混乱、人员不信访、风险及时防。

该应用于2021年8月在诸暨法院试点探索,2022年5月在绍兴两级法院试行,同年6月,浙江高院规划推广。截至2022年6月底,该应用协同税务局等27个行政部门入驻,实现37家破产管理人线上管理、356个破产案件在线办理,处置各类资产35.36亿元,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180天缩短至133天,有效推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一批破产大案平稳处置,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数据集成,全流程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风险识别滞后,破产企业信息不全,诉讼前处理纠纷方法不多。为此,该应用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探索“网上枫桥经验”模式。

一是企业破产前风险预警。破产程序启动前,归集企业风险信息,通过算法模型对预警企业生成风险防范精准“画像”。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制定止损策略,保护市场主体。如越城法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双减政策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和培训机构破产骤增的现状,通过系统研判,最终对确有发展前景的暂时危困企业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5件,协调撤回破产申请20件,通过预警机制挽救一批企业。

二是案件受理前庭外预重整。借助该应用,联通镇乡街道、金融机构,发挥基层感知社会风险的“神经末梢”作用,将纠纷化解从诉中延伸至诉前。诸暨市越美商贸城陷入债务危机后,在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启动预重整程序,多方线上沟通,使得14亿债务危机得以化解,400余户债权人利益得到保障,减少诉讼、执行案件600余件。

三是破产办理中风险预防。破产程序启动后,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依托,集成企业财产状况、股权变更、企业年报等31项基础数据,绘制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社会画像”,形成“资不抵债”数据,“一键反馈”至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为其管控企业风险提供参考依据。如柯桥法院审理的中厦破产案,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掌握大量涉诉纠纷和11个在建工程停工风险信息,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清算转重整方案,最终实现无一起工程烂尾、无一起欠薪纠纷、无一起群体信访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是裁判前作出风险预估。上虞法院创建“重大案件判前社会效果评估机制”,邀请专家、学者、社会代表和债权人代表对破产强制批准事项和潜在信访隐患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线上征求反对债权人意见,将外部意见引入裁判形成过程,最终做出契合各方利益的裁判。绍兴两级法院多起强制裁定重整案件均未发生信访和舆情问题。如在审理上百亿债权的五洋案件中,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判前风险评估,稳住了800余户债券投资人群体信访苗头,让企业转危为安,保住了建筑企业的特级资质。


府院联动,全方位助企纾困。应用梳理了27个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47类协同职责清单,府院联动、多跨协同,快速化解破产纠纷。

一是高效接管破产企业。该应用梳理22个常见破产管理人协助请求事项,明确协助请求流程,智能生成协助申请书,并帮助协同部门智能生成反馈文书,及时提醒完成协同事项。

二是高价变现破产财产。该应用打通“司法拍卖一件事”平台,破产管理人可在变价处置破产财产前向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发起“一门联审”,确保有禁拍情形不挂拍、有瑕疵情形慎挂拍;拍卖成交后,破产管理人发起“一窗办结”,一次性办理过户手续,最大程度降低破产财产变价处置中的拍卖瑕疵率,压缩办证过户时间,实现拍卖价值最大化。如柯桥法院审理的中厦破产案,中厦建筑特级资质在重整中作价9000万元,是目前浙江省内建筑企业资质价值变现的最高价。

三是高速完成企业解困和注销。破产主要事项办理完毕后,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破产重整与和解的,破产管理人可线上向税务部门、人民银行发起信用修复申请,帮助企业回归正常经营状态。对无法达成破产重整与和解的清算案件,破产管理人可线上向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申请注销企业,助力企业及时退出市场。


机制重塑,全链条长效维稳。应用重在改革突破,集成创新。

一是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环节。通过业务协同和流程重塑,将法官从繁琐的沟通协调和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做好破产路径选择、分配方案拟定等核心审理业务。同时,智能生成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价、债务清偿率等各项核心数据为办案法官研判案情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法院处理破产风险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集中精力做好除险保安工作。如新昌法院审理的别克跃电动工具公司破产案,在债权人会议同意前提下,预先向职工发放100万元拖欠工资,成功解决了180名职工多次集体信访问题。

二是规范协同事项业务流程。推动企业破产协同事务标准化,规范清单内业务办理的材料、流程、时限,破解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时部门办事规则不统一、破产管理人协同事务办理慢等问题。以企业注销为例,改革前,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以税务注销为依据;改革后,全市统一破产企业注销规则,破产管理人凭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即可在线申请注销,大大提高破产企业注销效率,避免“僵尸企业”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是完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依据全过程履职情况和履职效果等数据自动生成履职分数,作为判定是否尽职的标准。法院综合破产管理人全部案件信息后定期进行业绩考核,履职尽责的嘉奖评优,履职不规范或不当的相应处以通报、罚款直至从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除名等处罚。通过激励和惩戒双向发力,推动培育精干高效专业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借助破产管理人力量提高破产企业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





绍兴两级法院改革中既注重应用研发,也加大制度建设,绍兴中院制定了《绍兴市企业破产领域全流程数字协同暨“破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各协同部门的职责,重塑业务流程,形成改革的制度成果。该应用获得浙江省委改革办、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高院多位领导肯定,中新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END



来源 | 智慧法院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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