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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院召开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12月30日,绍兴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市法院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成效,发布5则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绍兴法院深入开展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整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净化诉讼环境,切实树立司法权威,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至11月,全市法院共计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556件,查处万案比55.79,查处比例全省第二,查处数和查处比例均大幅高于历史同期值。越城法院、诸暨法院、柯桥法院查处数量位列全省前十;新昌法院、嵊州法院查处万案比位列全省前十。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

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甄别预警、线索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

  • 出台《关于在执行程序的异议之诉案件中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意见》《关于虚假陈述处理的业务提示》等文件,对实务疑难争议问题加强指引。

  • 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将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成效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追责并举,推动主动查、靠前查。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防范打击

针对发案集中的民间借贷,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对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存疑的案件,要求出借人本人出庭核实相关情况,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查处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255件,占查处总数45.86%。完善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并加强动态管理,累计认定职业放贷人826人。强化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新领域新类型虚假诉讼行为的制裁打击,依法查处该类案件50余件。

嵊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劳动仲裁委五部门联合举行《关于防范和制裁劳动争议虚假仲裁、虚假诉讼的协作意见》发布暨专项治理启动仪式。

坚持从严打击,凸显司法权威

坚持“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的基本原则,做到“发现线索,一律严查;妨害司法,一律重罚;涉嫌犯罪,一律移送”。

  • 对当事人适用民事制裁措施329件,其中罚款148件,罚款金额77.1万元,拘留25件,适用惩戒等其他处罚措施176件,民事制裁措施适用率为59.17%。

  • 以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刑事罪名定罪处罚137件,占查处总量的24.64%;移送公安机关侦查90件,占查处总量的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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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惩治案例获《人民法院报》《浙江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构建联动机制,推动协同治理

在党委政法委牵头下,不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着力健全虚假诉讼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法院主动查处、部门协同治理的常态化联动模式。

  • 公检法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活动的实施规程》。

上虞法院联合公安、检察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移送的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会商。


  • 对虚假诉讼失信人员,由法院定期通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纳入党委政府诚信惩戒体系,进一步提升惩戒效果。

柯桥法院联合多部门召开“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推进会,在会议现场,绍兴市律师协会柯桥分会与柯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签署《诚信诉讼倡议书》。


强化数智赋能,提升工作效能

在省高院的指导下,由市中院牵头嵊州、三门等法院开发建设“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项目,实现对涉案人员和案件的虚假诉讼风险的自动标识、自动预警。该应用于今年7月上线,11月在全省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并在全省推广上线。

  • 借助“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绍兴地区法院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数量从1至6月份的153件上升至1至11月份的556件,查处万案比从27.24上升至55.79。

打击虚假诉讼既是一项长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久久为功,形成合力才能见成效。下步,绍兴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深化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整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营造清朗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 | 审管办

图片来源丨柯桥法院、上虞法院、嵊州法院、新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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