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秀美娥江!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
在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运行两周年之际,4月27日,绍兴中院牵头召开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集中展示协作机制运行以来流域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积极成效。
绍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坚通报两年来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绍兴中院环资庭负责人发布曹娥江流域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上虞法院、磐安法院介绍环资审判特色工作。来自曹娥江流域的绍兴、宁波、金华、台州四地市的其他七家基层人民法院参加发布会。
曹娥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旨在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建立司法互动协同机制,推动全流域协同治理。两年来,流域法院以专门化建设为抓手,以一体化保护为路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走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46件,审结1345件。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21件,审结 219件,给予刑事处罚370人,判处罚金960万元,其中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适用刑事禁止令35人。审结环境民事案件618件,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严格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6件,判决被告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费用117万余元,切实做到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牢牢把握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色彩的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有力护航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协同修复机制,贯彻预防优先原则,上虞法院推动辖区9000万元光伏项目为候鸟让道,有力守护候鸟栖息环境。磐安法院推动县政府牵头开展“执行清网”百日攻坚行动,保护生物种群关键栖息地,获评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成果。精心办好涉碳案件,设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积极发挥绿色司法导向,在审理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上虞法院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带动产业链减少危废产量、碳排放量近2000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
4月1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关注绍兴法院积极探索推动企业合规改革。
积极开展内联外融多维度协作,坚持多元共治,大力融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格局。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及时出台文件统一执法裁判尺度。围绕野生动物交易、固体废物处置、水土流失治理、矿产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7条,有效防范和堵塞生态环境治理漏洞。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机制。通过召开曹娥江流域环资庭长线上座谈会、联动开展“共护曹娥江”世界水日生态法治宣传、发挥流域专家辅助审判等方式,推动流域法院在审判事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和司法宣传等方面的务实协作更加深入紧密。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环资审判领域实践创新,绍兴法院全域推动设立环境资源纠纷专业化调解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与诉讼衔接试点,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初显。加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开展“代表委员走进环资审判”系列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庭审进行时。
不断健全完善裁判方式和审判机制,注重创新引领,全面推进环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遵循“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确立全链条追责原则、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稳妥适用合规整改机制。大力扩充专家团队,积极发挥专家效能,精准有力辅助裁判,依托“共享法庭”平台积极延伸绿色司法服务触角,健全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护林护鸟”等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实施审判精品工程,流域法院5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3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一名干警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林等十一人跨区域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污染环境案,生态修复前后对比图。
“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殷殷嘱托。下一步,流域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两山理念”,合力推进流域司法协作机制走深走实,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切实为营造天蓝地清水绿的秀美娥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 | 环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