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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材施教”引导涉诉父母“依法带娃”


5月19日,《浙江法治报》报道绍兴法院以共享法庭和婚姻家庭网上学校为载体,建立家庭教育三级分类指导制度,开办线上线下“家庭补习班”,向涉诉父母“因材施教”,切实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守护方式,以有力的司法举措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因材施教”引导涉诉父母“依法带娃”


通讯员 王瑜 王美佳 叶雨璐


自去年1月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绍兴两级法院坚持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以案例实践为基础探索“家庭教育三级分类指导制度”、以“共享法庭”和家庭网上学校为载体开办线上线下“家庭补习班”,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绍法力量”。


发出“指导令”

  李华9岁时父母离异,由父亲李明承担抚养教育责任。因为害怕自己被父亲抛弃,李华用争吵乃至肢体冲突来吸引父亲关注。自2019年5月起,李明便与李华分居断联,期间未负担李华的相关抚养教育费用,也未关心李华的学习生活情况。李华因此情绪抑郁、经常失眠,多次接受心理咨询辅导。

  2021年12月,李华以未尽抚养义务为由,将父亲诉至法院。法庭上,李明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无奈:不知道如何面对儿子,不懂得如何与儿子相处。

  “深究这起案件,我们发现,李华之所以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作为监护人的李明干系重大,他在孩子青春期内未承担抚养义务,简单选择逃避断联,忽视对李华性格的塑造、人格的培养,客观上对李华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主审法官决定对李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5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绍兴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李明履行监护职责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主审法官还邀请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知行妈妈”团队,一起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妇联特设“共享法庭”,从李华和其父母两边着手,团队经过一年的跟进指导,使得李华和父母的关系逐渐缓和,李华开始体会到亲情的温暖。

法官、心理咨询老师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探索“因材施教”

  在涉子女抚养纠纷中,像李明这样不承担抚养子女义务的情况是少数,更多的是离婚时父母争夺子女抚养权、分居期间在子女面前抹黑对方形象或教唆子女疏远对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配合对方探视等情况。

  如果向涉诉的父母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话,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方面,法官不堪重负,实际操作并不现实;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家庭环境框架下,不同的父母接受相同的指导也不科学合理。但如果无视部分父母相对轻微的不正确行为,就可能会在未成年子女心中埋下不健康的种子。

  基于以上考量,绍兴中院在全市范围探索推进“因材施教”工作模式。

  2022年1月,在陈某诉毛某离婚纠纷案中,新昌法院首先尝试向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母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寄语父母在离婚后仍能够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经法官疏导,案件当事人表示重新审视婚姻和女儿抚养问题并决定撤诉。

  而针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当着孩子争吵、不主动探视、迟延支付抚养费等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轻微行为,柯桥法院尝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提醒书,有针对性地提醒父母依法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对孩子的伤害。

  通过梳理总结全市法院的实践经验,绍兴中院于2022年6月首次明确提出并于10月正式运行“家庭教育三级分类指导制度”,要求针对家庭教育问题的严重程度,分级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提醒书、指导令,给予精准指导,引导涉诉父母“依法带娃”。自制度施行以来,绍兴两级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1495份、提醒书575份、指导令29份,实现了涉未成年人诉讼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

“刘艳家庭教育工作室”法官与涉诉父母交流指导。


基于这项制度,绍兴中院于2022年12月进一步设立“刘艳家庭教育工作室”,由绍兴中院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的首任审判长刘艳领衔,旨在加快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提升绍兴法院司法服务水平。


开办“家庭补习班”

  2022年6月,绍兴中院民一庭法官王瑜依托在越城区坡塘村开设的“共享法庭”,开展了以家庭教育为主题的普法宣讲,视频连线全市60多个“共享法庭”,上千名群众从这场“家庭补习班”中学习如何正确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坡塘村“共享法庭”开设的“家庭补习班”并非个例。2022年,绍兴全市“共享法庭”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先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4场次,惠及数万群众。“共享法庭”解决了家事纠纷源头预防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将家庭教育指导的触角延伸至家庭个案,多方联动谱写家庭教育指导的绍兴篇章。

妇联特设共享法庭开展调解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此外,绍兴中院还迭代升级了“婚姻家庭网上学校”,专门增设家庭教育板块,推出精准推送、跟踪学习、实时测试功能,以期实现家庭教育三级分类指导制度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承办法官根据各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开出不同“补习资料”后,系统自动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普法视频、典型案例等推送到当事人“指尖”,真正实现了“对症下药”。




当事人感悟分享

最后,让我们一起来分享李华和李华妈妈在接受一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后的感悟。在此,也衷心祝愿李华以及像李华一样的孩子能够与家人和谐相处,接受正确的教育,健康幸福地成长。


“成长其实就是毛毛虫过河的过程,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但是成长与成熟都是痛苦的。要想成功,必须勇敢地蜕掉一层层厚厚的茧,才能变成蝴蝶。我的成长,虽然也承载着很多的艰辛,更多的却是幸运和坚持。最后,感谢王法官和知行妈妈的帮助,让我的人生有了前进的方向。”


“很幸运能认识知行妈妈和心语老师,他们无私地帮助我们家长和孩子,给与我们温暖和力量,教导我们正确的教育方法。知行妈妈课堂使我受益良多,我学到了如何跟孩子沟通,怎样正确地去理解孩子,怎么换种思维方式跟孩子相处。我想我们都会越来越好。最后,感恩知行妈妈和心语老师!”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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