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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代表联名提议案: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至12岁

今年两会,这个话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未成年人需要被保护,但不能纵容

30名代表联名建议:未成年人犯罪,12岁就该担刑责

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


其中提出了“修改未成年人失范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期追踪机制”以及“家长到学校参加家校活动应视为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等一系列建议。


该《议案》关注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据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保护第五十四条第二点最后添加: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可依照更高年龄段责任承担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议案也关注到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和父母履职的问题,建议明确监护人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工作忙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从法律角度督促监护人履行对子女的教育义务,保障家庭教育的落实。



还有一条消息值得关注: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报告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代表委员频频发声

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频频发声:


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冯远征的建议引起了热议: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家长失职。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家长也应担责。


中国教育报记者在采访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时,他表示:目前不少工读学校生源惨淡,一些城市的工读学校在校生饱和度不足50%;北京的一家工读学校配有35名教师,却只有2名学生,被迫彻底停办。建议切实发挥工读学校作用 挽救“问题少年”。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廖仁旺则表示:要建立未成年罪犯的学校,这些学校可能与技校合并,学习教育可以是像部队生活一样,还会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和救助,解决他们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查玉春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应增设对未满14周岁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矫治章节。

1985年电影《少年犯》

未成年人保护法迎来大修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颁布施行后,经过两次修改,今年将会迎来大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透露,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今年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去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人大立法工作的记者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副主任刘新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刘新华说:“按照计划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年一年都在开展这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形成了,按照计划今年要提交常委会审议。”



延伸阅读:国外最低刑责年龄各有不同


青少年违法犯罪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就来看看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对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建议将12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并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上,受法系传承及地区因素的影响,各国有明显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受德国法律影响较大的国家一般为14周岁,如德国、奥地利、日本等;受法国影响较大的一般为13周岁,如法国、阿尔及内亚、尼日利亚等;受前苏联法律影响的国家,如中东欧的一些国家是14周岁;拉美及非洲的多数国家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建议,大多数定为12周岁。


英美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低刑责年龄普遍较低或者无年龄限制。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各州普遍降低了“刑责年龄”,甚至法庭上出现过10岁的少年犯。除此之外,按美国法律,即使是未成年人,只要案情后果严重且有前科,也可以当作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处理,并按成人标准定罪和量刑。再如英国,将未成年人划分为“不满10周岁”、“已满10周岁不满14周岁”和“已满14周岁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


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来源:央广网,中国教育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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