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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

鉴于香港暴力不断升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止暴制乱。10月5号,香港正式实施《禁蒙面法》,得到大批民众、知名人士和一些组织的强烈支持。过去的两周可以看出,从订立到实施,"禁蒙面法"对港警现场执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权力。然而,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却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


对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港澳办相继表态,是否违宪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香港政界和法律界人士纷纷质疑香港高院做法,香港媒体认为这对“止暴制乱”造成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就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如下: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包括《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港澳办: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林郑月娥:订立禁蒙面法的法律基础清晰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高等法院就《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和援引该条例制定的《禁止蒙面规例》颁下判案书,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订立禁蒙面法的法律基础清晰,但由于这宗司法覆核案尚在进行,现阶段不宜评论。


林郑月娥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说,法庭至今仍未就案件颁布任何命令,并指示明日再进行聆讯。她留意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已就这宗案件表态,她尊重两个中央机关对裁决表示关注。



香港政界质疑高院裁决 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综合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消息,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屠海鸣说,就在蒙面暴徒将香港的公共设施和道路变成火海、将大学校园变成战场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裁决,裁决由24名反对派议员申请复核的《禁止蒙面规例》“违宪”,“试问:如此裁决的公义何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特区政府早前出于对特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考虑,在紧急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高院目前作出的裁定实在“令人惊讶”。他希望特区政府尽快提出上诉。吴亮星强调,司法机关应着眼公众的最大利益,与行政、立法机关合作,做到公平公正,为社会整体的安全安定、繁荣发展履行好职责,“泛暴派早前就该法例提出司法复核,其拖慢政府管治进程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法律界人士:应该立即向全国人大提出释法请求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有关判决感到“匪夷所思”,认为法庭并无全面考虑目前香港社会实际情况,暴徒已达到“恐怖分子”的程度,就作出“坚离地裁决”。


香港著名律师黄英豪表示,此时特区政府应双管齐下:一方面律政司应提起上诉,列举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紧急法”和“禁蒙面法”的判例,要求重审;另一方面,既然香港高院也声称,无法裁决特首在紧急情况下定制规例的权力是否违宪,“那么特区应该帮助法庭,立即向全国人大提出释法请求,请全国人大明确这一问题”,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正好有会期,可对相应问题作出明确解释。


香港著名律师、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表示,律政司提起上诉,整个过程可能要耗费两到三年时间。因此,在当下香港面临止暴制乱巨大挑战的时刻,有强烈必要同时启动人大释法,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现行香港止暴制乱的需要、从公众安全出发,解释特首用“紧急法”行使临时立法权是否合法且客观需要。


港媒:香港“司法乱象”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大公报》社评认为,《禁止蒙面规例》是止暴制乱的重大举措,受到市民热烈欢迎,但同时也导致纵暴政客气急败坏,使出他们最擅长的“司法复核”招数,企图阻止《禁止蒙面规例》的落实,这并不令人意外。


评论称,黑色暴乱严重损害香港的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也揭示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法院的裁决不仅为“止暴制乱”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对特区政府今后依法施政造成负面影响。香港司法问题或者有人称之为“司法乱象”,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香港高等法院昨日(18日)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引发不少香港市民不满。今天上午10时,有几十人齐聚香港高等法院门口,抗议司法不公,并举行示威静坐活动。



综合:新华社、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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