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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话题再上热搜!该不该给、给多少?有人这样说…
昨天
#山东沂水回应彩礼费1万元以内#
这一话题登上热搜榜
如何娶、如何嫁,原本是两个家庭间的事情,为何各地政府要频频“支招”指导呢?
“七八十年代结婚彩礼就一两百块钱,九十年代达到一万元,现在彩礼都是十几万甚至更多。下乡调研会经常听到有人讲,某家的儿子结婚成家了,但是父母成了贫困户了,现在我们搞脱贫攻坚工作,确实存在‘因婚致贫’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因结婚而致贫不是个别现象。”随礼攀比
要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要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关于彩礼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
不算。
一方在婚前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现金和财物,表示其愿意结婚的诚意。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的,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而,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属于单纯的赠与行为,即便双方日后感情破裂,礼物也是不需要退还的。
当事人主观意愿给付的彩礼需要退还吗?
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
彩礼,是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另一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只要不是以“彩礼”为由,实行买卖婚姻,送彩礼一般都被视为无偿赠与行为。当赠送彩礼符合男女双方的公平原则,且不违背婚姻的伦理观念时,一般都被视为合法的。
与登记结婚不同,在我国婚约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因为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一般情况下,在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合约也自动解除,所以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
结婚后彩礼归谁?一般在婚后,归受赠与方所有。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受赠与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资料来源:《民法典》《婚姻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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