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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林朗彦和周庭,判了!

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23日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据香港“橙新闻”报道,周庭听到判决当场抺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她随即提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黄之锋及林朗彦则未提出申请。

左起:周庭、黄之锋、林朗彦。资料图

据此前报道,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罪名。控方指出,案发当日,黄之锋在警总外扮演领导角色,发出指示、带领叫口号。

等待判刑期间,黄之锋、林朗彦被戴上同一副手铐。图源:香港橙新闻

据港媒披露案情细节,2019年6月21日上午7时许,有示威者在金钟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有人用杂物堵塞夏悫道,导致严重交通挤塞。
至11时许,现场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出现。黄、林分别以扬声器煽动在场示威者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而周则在旁参与行动。两名警员为阻止示威者堵路,于是在警察总部汽车入口设立防线。约15分钟后,一辆警车欲驶入警察总部时,遭示威者包围,周等人站在车旁,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围堵警察总部两个出入口。
控方称,黄之锋当天扮演“领导角色”,在较高显眼处发出指令,还带头喊口号。

2019年6月21日,黄之锋在事件现场 图源:香港东网

至当晚10时,有9000人在警察总部和湾仔警署外聚集,令职员不能出入,多个警察部门暂停运作,导致超60个电话求助未获响应。最终,该事件致7名警员和8名餐厅员工不适,需救护车到场救治,示威者于次日凌晨3时才散去。
此案发生前4天,即2019年6月17日,黄之锋才刚刚出狱。
黄之锋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称,“香港众志”这一组织打着“聚众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势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祸港“新生代”。“众志”主张“自立”但内外勾结,假托“自决”,对网民颠倒黑白,对青年极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独”活动。“香港众志”曾因“自决纲领”不符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为这些弃子提供了“废物利用”机会。从拜见外国政要并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窜访外国卖惨乞怜、寻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们最常用的套路。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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