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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算工伤吗

2月22日
话题#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
冲上热搜
视频来源:@021视频
工人岗位上猝死 赔偿金引发争议据@021视频消息,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泾某防护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李某当晚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但两个小时李某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调解情理法相容 认定工伤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金山区朱泾镇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员分析说:“试工是了解应聘者的一种手段,但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试工这一法律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李某伟到岗工作2小时实际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死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经过调解员的劝导,死者母亲表示愿意适当退步,愿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

来源:中国青年报、@021视频 、北京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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