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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乱港组织拒交资料 香港特区保安局严正警告
据香港“星岛网”此前消息,香港警方国安处早前向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10名董事发信,根据香港国安法要求他们提交资料,“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5日早声称不会向警方国安处提交任何资料。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9月5日表示,注意到有团体公然表示,将拒绝配合警方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表5提交资料的要求,对此作出严正警告。
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后果严重,必须采取措施以防范和制止有关行为。为了有效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执法人员有需要取得有关某些外国或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外国或台湾代理人的资料。
保安局重申,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保安局支持警方依法进行执法行动。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实施细则》附表5已订明不遵守有关提交资料要求的后果,包括罚款和监禁。如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必定依法跟进。有关团体须立即悬崖勒马,以免承担法律风险。”
警方重申,若未依时提交资料,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半年;如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资料,最高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警方留意到有团体公然表示不会遵从上述法定要求。警方强调,任何人士和团体不遵从要求, 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香港中联办:
来源:央视新闻、环球时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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